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无证二手房交易?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无证二手房交易有哪些风险
  
  第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风险。想出售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可能的法律障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根据这条规定,出卖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虽然目前司法实践已经基本形成共识,该条规定并不属于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是并不意味着在现实中,此类合同被认定无效的风险已不存在。
  
  第二、房屋的交付时间、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不确定的风险。现实中无证二手房交易更多的是期房,也就是正在建造的商品房,因此二手房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直接取决于开发商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而商品房的建设期限较长,能够如期完工并交付取决于诸多主客观条件,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难以控制。
  
  第三、房屋质量难以保证的风险;
  
  第四是“一房二卖”无法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风险;无产权证的二手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卖房人“一房二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卖房人极有可能选择违约,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二、无证房屋的分类
  
  无证房屋指的是:交易时没有产权证明的房屋,即尚未办理产权证或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有些来源手续合法、权属明确;有些权属不清、严重违法,按能不能办理过户登记分如下两类:
  
  第一类:房屋本身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典型如违法建设房屋,该类房屋因违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设时未办理规划许可或存在未按许可施工的情形,该类房屋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第二类:卖方取得房屋的相关权利,但交易时尚未办妥取得产权登记
  
  如:建造合法或来源正当的商品房,但尚未办理产权总登,业主尚不能办理产权证。
  
  三、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之外的情形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因此,当出现如下情形,买方主张继续履行买卖合同会有一定的障碍。
  
  


·很多时候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因为肇事的一方存在交通违章行为,从而
      很多时候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因为肇事的一方存在交通违章行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若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的话,则此时肇事者就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了。在实......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只是造成了财产的损害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只是造成了财产的损害,双方可以选择协商处理,对于误工费的计算能够自己计算的可以自己找相关的规定计算,但是如果情况比较复杂......

·一、 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判罚是什么?
      一、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判罚是什么?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交通事故未处理要紧吗?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行驶过程中一旦遭遇交通事故,应该尽快处理。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鉴定书,该赔偿就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未处理要紧吗?对双方有什......

·陕西延安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由于驾驶员疏忽、法律意识淡薄,近几年我国经常会出现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事故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危害,在社会上产生了更加......

·五险一金一个月交多少钱
      现在很多人在谋求工作的时候都会要求单位提供五险一金,因为五险一金包括各种保险和公积金,能够对自己的生活起到很大的保障作用,但是五险一金的拥有......

·一、离婚财产案子中复议需要交费用吗?
      一、离婚财产案子中复议需要交费用吗?《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概念是什么?
      您都非常清楚的知道刑事案件是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公职人员徇私舞弊将刑事案件不移交审查,因此会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

·赤峰二手车交易税怎么算
      二手车过户交易需交二手车交易税,税率2.5%,需要根据具体的交易车辆来确定。二手车过户费,是指通过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车变为另一个所有......

·对于租车合同可以无偿使用吗
      对于租车合同可以无偿使用吗一、对于租车合同可以无偿使用吗租车合同不能无偿使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严禁酒后......

·交通事故全责车主赔偿有什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
      交通事故全责车主赔偿有什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怎么查交通违章
      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怎么查交通违章机动车驾驶者如果有违章行为,同时又被发现了的话,这个时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包括罚款和扣分。对于其中的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