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本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也可能构成本罪的共犯。另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至于如何区分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本文将在下面专门论述。2、主观方面:应该为故意,即积极采取欺骗手段,追求获得贷款归贷款人使用的目的。如果贷款人主观上有将贷款占为己有,不再归还的目的,则应当构成贷款诈骗罪。3、客观方面: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只要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了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不如实填写贷款资金真实用途,以骗得贷款的顺利审批的,都属于“欺骗手段”。4、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这里的“安全”,是指骗贷行为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这些资产与正常贷款相比处于相对不安全状态,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不法分子骗取金融票证的行为,会造成国家的经济体系的严重侵害,特别是对于其它投资人员造成了财产的损失,相关情况是属于诈骗的一种方式,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的, 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办理。
  
  
  


·76岁老年人故意伤害犯罪处罚可以减轻吗?
      76岁老年人故意伤害犯罪处罚可以减轻吗?一、76岁老年人故意伤害犯罪处罚可以减轻吗?是可以的;1、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

·滥用职权罪追诉时效多长时间
      依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因此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

·最高院关于认罪认罚的人员将减刑多少?
      一、最高院关于认罪认罚的人员将减刑多少还没有判刑和执行刑罚,不存在减刑问题,而是“从轻减轻处罚”。至于如何从轻减轻处罚,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情......

·新刑法诽谤罪最高几年?
      新刑法诽谤罪最高几年?一、新刑法诽谤罪是如何量刑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

·在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在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

·刑拘时可以见律师吗
      可以。刑事拘留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会见和通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

·刑诉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刑诉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下......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按照司法实务经验,一般可能会剥夺人身自由两年左右,或者说是更短。但这只是一般的情况,现在具体分析比较特殊的情形吧。首先,如果在伤害别人之后......

·绑架罪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

·抢夺军用物资罪怎么判刑?
      军人是保卫国家保卫我们人生安全的存在,是我们值得尊敬的人。军人不但经过艰苦的训练,还需要一定的物资提供来保护我们,可是有些不法分子却去抢夺为......

·关于犯罪主观要件是怎样的
      关于犯罪主观要件是怎样的一、犯罪主观要件是怎样的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识的事实......

·怎么算信用卡诈骗罪 怎样处罚信用卡诈骗行为
      不管是恶意透支信用卡经催收之后三个月不还的,还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这样的行为虽然都算是信用卡诈骗行为,但尚不能认定构成犯罪,现实中还要结合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