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会被追究的责任主要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的立案标准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二条第九款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厅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二、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
  
  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3、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行为是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予以确认。徇私舞弊表现为为徇私情,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条件等手段,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
  
  犯罪分子在服役期间,若是表现良好,且满足了法定的可以被减刑的条件,那么是可以向监狱提出减刑的条件的。然后监护的管理者会将减刑请求提交给相关司法职员,此类职员在收到减刑请求时,必须要确定满足减刑条件之后,才可以批准该请求,若是违规批准就有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
  
  


·什么叫限制减刑、限制减刑与减刑一样吗
      虽然很多罪犯在服刑的过程中是可以争取减刑机会的,但也有部分罪刑比较严重的罪犯是被限制减刑的。那在法律上面什么叫限制减刑呢?而这个限制减刑与减刑......

·在我国什么是偷渡罪 偷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我国什么是偷渡罪偷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偷渡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一种违法的行为,偷渡者冒着巨大的发现进行此类行为有很多原因,比如谋取金钱利......

·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

·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国家对于犯罪方面的官司则是出台了相应的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同时我国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做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盗伐林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侵犯的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要求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达到数量较大的标准后,才能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那么......

·刑法九受贿金额估计数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贪污受贿的现象在我们国家之前是很多的,但是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对这一方面进行整治,贪污受贿的金额方面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金额的轻重来进行规定,规定......

·非法集资诈骗业务员有罪吗?
      现今,出现不少非法集资现象,因为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那么,如果被抓,非法集资业务员有罪吗?国家研究制定《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

·非法集资对投资者来说有罪吗
      现在,我们的存钱或者闲钱都不愿意放置在银行中,因为银行的利率过低,从长远来说,是一种贬值的行为。现在购买理财或者投资成为时下比较流行的理财方......

·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依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因此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

·新刑诉法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发生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要尽快的展开侦查。公安机关办案,必须要注重证据,如果证据不全,检察院也不会发起公诉,会要求公安机关重......

·涉嫌绑架罪一般判多少年
      涉嫌绑架罪一般判多少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法律规定单位能构成诈骗罪吗?
      对于诈骗行为,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由自然人实施的,但实践中也有一些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的情况出现,那单位能构成诈骗罪吗?对于一些不是很了解法律的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