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动迁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一直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实际生活中,动迁房买卖的现象存在的还是很多的,那么这种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呢?交易买卖时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接下来由的我们我为您整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一、动迁房需要几年可以进行交易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动迁房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二、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三、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以上这些就是的我们我为您提供的关于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的相关信息。动迁房能否进行交易买卖要分情况而定,一种是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原居民后建造的商品房,还有一种是房产开发而动迁后给原居民的中低价商品房,前者取得所有权后5年内才可以进行交易买卖,后者属于私人财产,可以自由交易买卖。关于动迁房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向我们的在线律师咨询。
  
  
  


·我国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条例和规定
      我国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条例和规定也在逐渐的不断完善,因为我国的人口众多,很多城市可以说已经拥挤不堪,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几率也就大了许多。正是因......

·一、交警对醉驾扣分依据是什么?
      一、交警对醉驾扣分依据是什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

·一般现在违章停车扣分吗?
      现在违章停车扣分吗?这就要看你在哪里违章停车。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2,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

·车祸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进行认定?
      现在人的生活水平是越来越高,基本上每一家每一户都有自己的车辆,随着车子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而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

·醉驾后什么情况免于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后什么情况免于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方不慎驾驶造成受害人死亡,那么责任方要履行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死亡赔偿的义务。这种赔偿比较特殊,那么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

·上海外地人交社保怎么办理?
      社会保险是国家的一项福利待遇,可以报销医疗、生育等费用。一般参加正规工作的人员都可参加,社保缴费的年限和参保地区会影响购房资格,连带影响人们......

·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因为需要配合处理,而
      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因为需要配合处理,而对涉事车辆进行一段时间的暂扣,但即使是交警扣车的,这也是有时间限定的。那根据我国......

·交通事故诉讼胜诉技巧有哪些
      在进行交通事故诉讼的时候,当事人最好了解一下胜诉方面的技巧,这样法官做出最后判决才有可能对其有利。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诉讼胜诉技巧都有哪些呢......

·看具体情况定。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时
      看具体情况定。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不是因为酒驾就......

·30岁交养老保险需交几年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必须满规定的最低年限,一般是15年,到退休年龄才可享受养老金待遇;有工作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企业还得继续缴费,......

·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之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按月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具体的抚养费数额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没有达到一致,可以诉讼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