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武义交通违章处理去哪里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违章应该去车辆辖区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一般来说,违章后15天内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到违章情况,交警部门可以给你发送信件,但只要15天内在网上可以查,就不受一个月的限制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抵押车被担保公司抢走怎么办
      抵押车被担保公司抢走怎么办一、借钱未还抵押车辆被抢走众所周知,民间借贷存在较多风险,所以很多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将抵押物抵押给担保公司才愿意......

·一、湖南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湖南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湖南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需要根据以下标准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工伤职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里边有专门处理工伤认定的部门,公司给交了有工伤保险的,去参保......

·醉驾肯定就是指司机在喝醉酒以后再继续开车的这样一种行为。但是
      醉驾肯定就是指司机在喝醉酒以后再继续开车的这样一种行为。但是醉驾不是以当事人的感觉为判定依据的,交警部门会通过酒精测量仪或者是血液检测等这些......

·交通事故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
      交通事故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一、交通事故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交通事故肇事方需要承担的抚养费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

·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
      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小客车超载就是没有按照核定准载的人数运载,这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你知道小客车超载处罚......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身财产侵权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好交房的条件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好交房的条件以及交房的时间等等。但是如果开发商所交的房不符合交房条件或者是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能否......

·交通肇事民事诉讼要多久
      交通肇事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一、交通肇事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流程是什么?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2、收到责任认定书......

·强迫交易罪会判拘役吗
      可以判拘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误工费,按照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