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一、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因此,抚养协议如果侵犯了未成年子女受抚养权,父母希望借此协议来逃避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则该抚养协议无效。
  
  二、夫妻一方终生放弃抚养权有效吗
  
  夫妻一方终生放弃抚养权是无效的,最多只能作为证据使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最重要也是最应该妥善解决的问题,需要尊重法院的意见,私自签终生放弃抚养权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四、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五、抚养权的归属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双方可以在自愿的原则下,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下,自行签订孩子抚养权协议,但值得注意的是,协议内容必须要有一方承担孩子的抚养。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是怎么样的?
      非婚生子女就是父母没有婚姻关系生的子女,在《婚姻法》中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地位。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解除同居关系,那么非婚生子女抚养......

·一、离婚管辖异议的条件?
      一、离婚管辖异议的条件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

·婚姻法中的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婚姻法》第21条规
      婚姻法中的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

·抚养费是要作进一步的区分的
      抚养费是要作进一步的区分的,需要分为生活费和教育经费两块的。一般而言,抚养费是付到18岁就可以停止的。但是如果被抚养人还在念书的,那就还需要承......

·法院判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法院判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男方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共同育有子女,那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则成为了离婚的重中之重。曾经有人问过我们,如果男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如何争取了......

·夫妻离婚的话怎样拿回离婚财产
      婚姻关系当中,本身夫妻各自的收入都可以归为夫妻共有财产,并且一个好的婚姻关系,一个好的家庭也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但是如果一旦离婚的话,那么针对......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有哪些注意事项?
      夫妻共同遗嘱是现在生活中常见的一种订立遗嘱的方式,在现在家庭中是比较常见的,不过相对于一般的遗嘱来说,夫妻共同遗嘱还是存在一定的“特殊”情况......

·婚前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

·一、别人可以代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吗?
      一、别人可以代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吗?不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代理人陈述离婚案代理词例文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十分常见,很多夫妻未考虑好婚姻问题且尚未了解对方就与其结婚,导致婚姻破裂,最终走上法庭,分割财产。判决结果生成后,却反悔离婚或为证明......

·一、月入两千抚养费应当支付多少?
      一、月入两千抚养费应当支付多少?月入两千的情况下,抚养费应当支付:四百元到六百元不等,要根据孩子的生活需要去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