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役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拘役缓刑影响不大。缓刑是指对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人先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该刑罚,而是由特定的监督考察机构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罪犯考察,根据其表现来决定是否执行具体刑罚的制度,罪犯在考验期遵纪守法,没有出现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的,原判刑罚就可以不用执行了,通俗点讲就是缓刑不用在监狱执行,不坐牢,而是在监狱外执行,由特定机关进行考察。由此可以看出,被判处缓刑的罪犯,所犯的罪一般不是重罪。《刑法》72条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关于加班费的标准,是在《劳动法》中作出规定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的加班情况,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究竟这个国家规定加班费......

·有外遇离婚应该怎么判
      ?在发现一方有外遇的时候,另一方通常都是会选择离婚的。此时仍旧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现实中很多人为了让对方做出赔偿或者少分一......

·贵州三都抚养费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贵州三都抚养费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

·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是什么?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不论是国家还是公民个人做出了一些侵害他人人身或者是财产方面的行为都是需要进行赔偿的。这点事非常明确的我们国家也规定了......

·婚前财产怎么公证
      婚前财产怎么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

·一些夫妻在结婚了以后对于个人的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一些夫妻在结婚了以后对于个人的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在画分的时候经常会吵架甚至动手打架,这里最突出的问题是关于彩礼的归属问题,那么在彩礼的分割上......

·怎样办理起诉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之间婚姻无法存续下去的时候都会走向离婚,通常情况下,一般是夫妻双方能和平处理协商一致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另一方面夫妻双方因财产、孩子抚......

·离婚丈夫隐匿财产怎么办?
      离婚丈夫隐匿财产怎么办?离婚男方隐匿财产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举证,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

·离婚协议书模板
      在协议离婚的时候,离婚夫妻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就夫妻之间的事项进行约定、处理。这个离婚协议书可以是手写的,也可以是打印的。但是对于很......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1、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

·假释期间家暴会撤销假释吗?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假释相信我们很多人都听说过,对于犯罪分子进行有条件的释放也就是我们所了解的假释,假释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并且需要遵守假释期间的有关规定,否则......

·新婚姻法事实婚姻是怎么认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男女之间如果要构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手续,领取结婚证。不过实践中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