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人伤交通事故多久定责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发生人伤交通事故多久定责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二、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当事人可以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寻求赔偿1、不管对方是否拒签,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都是生效的。你可以先主动与对方联系协调赔偿事宜,说明利害关系,争取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对方不理你或者达不成协议,也没关系,你可以直接拿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般都会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赔偿责任的。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遇到交通事故,应该尽可能联系到对方,一是为了划分事故责任,二是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对方迟迟不来以致不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农村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
      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农村居民在父辈过世后理当继承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居民有权继承宅基地吗......

·商品房交付条件包括哪些
      商品房交付条件包括哪些开发商修建好了商品房的,对于已经购买的人来讲,此时会涉及到一个交付的问题,除了在交付的时间上面需要按照约定进行外,同时......

·根据规定什么是偷税漏税车辆?
      根据规定什么是偷税漏税车辆?根据规定车辆在购买之后若是没有缴纳税额此时就属于偷税漏税的车辆,《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

·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无论是怎样的机动车,其实都是规定了核准人数的,即只能在规定范围内载人,否则就会构成超员。而在......

·交通事故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吗可以要求,依据伤害程度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如构成伤残,还可......

·交通事故赔偿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进行交通事故索赔的时候,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而这种情况下不少当事人也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处理纠纷。那么就会涉及到准备诉讼材料的问题,究竟交......

·货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流程是什么?
      现在的社会,随着科技的进步,日益发展,道路上发生的束骨也很多,相信人们经常听见、看见过交通事故,但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知道的很少,那么,货......

·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随着上海市的道路上车辆数量的增多,而道路宽度有限,加上其他人为因素或非人为因素的影响,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对此,上海市公安局出台了上海市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

·一、交通事故扣留车辆什么时候能提走?
      一、交通事故扣留车辆什么时候能提走?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最多两月个能提走,具体规定如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

·幼儿园收取保育费要交增值税吗?
      幼儿园收取保育费要交增值税吗?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