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样?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样?
  
  一、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样?
  
  报废车辆有违章没处理的,会导致该车辆不能办理其它业务,但对驾驶证没有影响。车辆报废需要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车管所按规定将车辆做报废处理,注销车辆行驶证必须处理违章。否则,车辆无法做报废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第三十九条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处罚后予以销毁。
  
  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对于车辆报废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和处理,但涉及到报废的具体情况,还需要对涉及到的违章情况进行处理,未及时处理车辆的违章信息,显然是无法办理车辆报废的,必须也会对车辆的其它行为进行不利的影响。
  
  
  
  
  


·一、帮老板开车出交通事故怎么办?
      一、帮老板开车出交通事故怎么办?若涉及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由驾驶员承担。若是指侵权责任的,职务行为的,由用人单位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个人行......

·一、交通事故大货车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大货车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

·一、交通事故扣身份证多久?
      一、交通事故扣身份证多久?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并不会扣身份证,除非有交通肇事罪嫌疑被执行了监视居住。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

·根据交通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不同,交通事故分为四个
      根据交通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不同,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级别,其中特大交通事故是最严重的了。通常,特大交通事故责任人都构成交通肇事罪,那......

·职工工伤鉴定交通食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工作期间需要执行用人单位交付的工作任务,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履行工作任务的时候容易出现一些事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工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职工......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量刑意见是什么?
      随着交通工具的越来越便利,我国很多大城市拥堵不堪,特别是小轿车的普及让很多家庭都可以买一辆来方便自身的出行,过多的车辆导致交通堵塞,同时也会......

·离婚车辆的分割要什么要注意的
      车辆也是属于家庭中比较重要的财产,并且在很多时候也是会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此时如果夫妻打算离婚,那就必须要对车辆作出分割处理才行。对于当事......

·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一、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

·一、交通事故劝酒者责任法律规定哪些情形需要承担?
      一、交通事故劝酒者责任法律规定哪些情形需要承担?第一种是强迫性劝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劝酒,这种人要对被劝饮酒者发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担相......

·在实际工作中,新员工入职前都需要提交一些公司要求准备的材料,
      在实际工作中,新员工入职前都需要提交一些公司要求准备的材料,才能正式的办理入职,成为公司的一员。可是有些员工由于一些原因,不能及时提交公司所......

·一、交通事故死人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死人亡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时因人而异的,相关赔偿的计算依据如下: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