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务协议的如何赔偿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劳务协议解除不需要进行补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着违约行为的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再将被帮工人与过错帮工人的责任认定为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四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是什么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是什么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资质以后,还需要通过公示制度......

·一、施工监护人员的职责有哪些?
      一、施工监护人员的职责有哪些?1、安全监护人对本作业点负有安全监护责任。安全监护人应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制止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内容?在生活中,由于建筑设施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频繁发生,对社会安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工程质量监控分为自控主体和......

·证明劳动关系
      证明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1、网络聊天信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往来的QQ、微......

·怎么对综合工时加班费计算
      我国劳动法中规定的工时制度包括了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其中综合工时制是以一定时间为周期的一种工时制度,很多人认为在综......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是不是随时可以走?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是不是随时可以走?可以随时辞职但不可以随时的走。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在实践中,劳动者的流动性是不可避免的。人人都想去高工资、有发
      在实践中,劳动者的流动性是不可避免的。人人都想去高工资、有发展前途的地方上班,因此就会有较多的人辞职去另一家公司。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劳动......

·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后果是会进入工商黑名单
      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后果是会进入工商黑名单。如果营业执照一年不审,工商局就会自动吊销执照,并将法人和股东例为非正常黑名单。三年内不能担任企业法人......

·国家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3年是什么?
      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相关工作而人员因工作受伤的时候,国家会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偿。对于工伤,有其专门的鉴定标准,并根据这一鉴定标准划分工伤的伤......

·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
      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一、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是包含在内的,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

·工伤认定受理后可以撤销吗?
      工伤认定受理后可以撤销吗?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工伤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