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对强奸罪进行认定的时候,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法律中是如何规定此罪的构成要件的,如果实践中的某个行为满足了强奸罪构成要件的内容,那么就可以做出认定了。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怎么认定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怎么认定强奸罪主要内容如下:
1、客体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方面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
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意图。既可以直接对妇女进行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者进行威胁,既可以是口头胁迫,也可以是书面胁迫,既可以以暴力进行威胁,如持刀胁迫,也可以以非暴力进行威胁,如以揭发隐私、毁坏名誉相胁迫。需要注意的是,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利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不能一律视为强奸。问题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这种特定关系进行胁迫而使妇女不敢反抗,而不在于有没有这种特定关系。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强奸,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强奸;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强奸;假冒治病强奸妇女;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等。
违背妇女意志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不顾一切进行剧烈的反抗;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有的则瞻前顾后,没有进行反抗,等等。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认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3、主体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方面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妇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同意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是青春型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患有较轻微的痴呆症,在女方自愿或者在女方主动要求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宜以犯罪论处。
强奸罪要求使用暴力压制被害女性的反抗,因此很容易造成女性人身的损害,因此我国对此罪的处罚也是偏重的,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过,在定罪处罚之前,还是要先对强奸罪作出认定。
·聚众斗殴罪轻微伤赔偿哪些
我们每天有非常多丰富多彩的社交活动,然而并不是每一件活动都是令人开心愉悦的。在这些活动中,很有可能会因为您的意见不合或者误会的发生而出现斗殴......
·16岁以下承担刑事责任吗?
16岁以下承担刑事责任吗?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又是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成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我国《刑法》规......
·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
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9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包括哪些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有:1、公司;2、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1)股份有限公司、......
·盗墓罪会判死刑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盗墓罪会判死刑吗,有哪些法律规定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盗墓罪视情节严重,会判处三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我国《刑法》第六章第四节规定,盗掘古文化......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
·罪犯服刑期间立功可以减多长时间
罪犯服刑期间立功可以减多长时间?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
·无锡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刑法》重点保护的法益,一旦有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非法拘禁罪,那么就要按照规定定罪处罚。不过......
·一审被告不认罪怎么办?
犯错了我们要加以改正,犯罪了则要接受法律惩罚,这是一个简单朴素的价值观。然而现实中一些犯罪嫌疑人在触犯刑法之后,却抱有侥幸心理妄图逃避法律制......
·罪名成立肇事逃逸怎么处罚1?
罪名成立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在鉴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
·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还判刑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还判刑吗一、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还判刑吗无证驾驶撞死人的情况下,肇事者的一是违反了《交通事故管理法规》的规定,因此构成交通......
·疫情期间不配合隔离判刑吗
我国法律规定,针对病毒携带者不主动上报,隐瞒逃跑的行为,如当事人系故意散播病毒,则涉嫌投放危险物质,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