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
  
  (2)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
  
  (3)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
  
  二、对倒卖车票的治安处罚措施是什么?
  
  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综上所述,合伙倒卖车票船票价值的行为违法犯罪,对较轻的,派出所会对当事人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则会由公安机关立案,对既遂的犯罪分子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或者是管制拘役,如果被判拘役,量刑在六个月以下。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由于驾驶者违章操作导致的。对于肇事者不仅要进行相应的赔偿,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此,我国制......

·交通事故的频发使得我国对醉驾这一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愈发重
      交通事故的频发使得我国对醉驾这一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愈发重视了起来,醉驾如果引发了严重后果的,驾驶人是要被判刑的;如果醉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

·起诉离婚需要交多少钱,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公司来说,有独立的资产是其存在的前提,同样,对于国家机关单位来说,资金也是其存在的根本,故而对于按照流程进行前期是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在......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是否构成犯罪?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是否构成犯罪?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除非受害者是重伤,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死亡1人或者重......

·关押一年了让取保没钱交怎么办?
      关押一年了让取保没钱交怎么办?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不等于不追究刑事责......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经过协商......

·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从一定角度来讲,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也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发。而在实践中,既然事故已经发生,当事人就应该积极的进行处理,减少因为事故给自己造成的......

·商标交易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交易需要多长时间?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由于事故现场往往比较狼藉,而为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由于事故现场往往比较狼藉,而为了不影响交通,因此就需要对涉事车辆进行拖车。那此时交通事故拖车是否要收取费用?这是不......

·如何申请交通违章行政复议?
      如何申请交通违章行政复议?一、如何申请交通违章行政复议1、申请行政复议要先处理然后在申请。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做出处罚......

·车辆未投交强险有什么后果
      车辆未投交强险有什么后果按照我国的规定,在购买机动车的时候就必须要同时投保交强险,否则被交警发现可以对机动车进行扣留,并且对机动车所有人进行......

·车辆超员怎么处罚?
      车辆超员怎么处罚?对于客运车辆来讲,如果超过了核定准载的人员数量载人的话,就属于超员行为,相信您都知道这是很危险的,而同时这也属于我国规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