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跟亲戚借钱怎么写借条最好?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跟亲戚借钱怎么写借条最好?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整,期限为________个月,支付方式为:________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此据借款人: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二、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 跟亲戚借钱与向其他人借钱所要写借条的格式都是一样的,不仅要表达出双方的真实意思,还不能违背法律所规定的条款,这样出来的借条就能算是有效力的,所以,在写的时候就需要双方协商好,这样双方的权益才不会受到损失。
  
  
  


·新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如何处罚
      新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如何处罚根据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最新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罪有以下量刑标准: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要式合同吗?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要式合同吗?一、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

·借条保存年限是多长时间?
      借条保存年限是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

·没有借条的可以要回借款吗
      没有借条的可以要回借款吗一、没有借条的可以要回借款吗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

·欠钱不多又不还怎么办理
      欠钱不还,把钱要回来的方法:巧妙提还钱、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协助讨债、签订还款协议、法院起诉。具体如下:1、巧妙提还钱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真的忘记还款......

·被认定为贩毒罚款多钱?
      被认定为贩毒罚款多钱?被认定为贩毒罚款一千元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

·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那么违约金怎么办?
      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那么违约金怎么办?一、未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

·收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缴税吗
      收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缴税吗一、收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缴税吗分两种情况:如果公司地处农村,那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取得补偿款不属于土地增......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一、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1、胜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一、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1、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

·借款的还款期限该怎么约定
      借款的还款期限该怎么约定一、借款的还款期限该怎么约定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约定还款期限的,应把时间......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是什么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方式之一,就是转移自己的财产。那么,作为债权人,如果债务人转移了财产,作为债权人该如何处理呢?事实上,对这种情况,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