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厂星期天不上班能打旷工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按劳动法的规定不算是旷工。但还要根据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决定,如果劳动合同上注明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休息日,根据法律规定,在休息日进行加班要取得职工本人的同意,如果职工在星期六、星期天不去上班的,不属于旷工。如果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上班时间而非休息时间的,则职工未经单位同意而不去上班的,就属于旷工。《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明文规定星期六星期天是该员工的工作时间,员工不同意加班就不属于旷工了。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建筑工程都是有一定年限,如果该建筑工程超过了年限,很有可能变成危楼,随时将有可能危害我们的生命健康。......

·加班工资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加班工资按照什么标准执行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

·一、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的区别主要是劳动纠纷的要进入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必须先提起劳动仲裁,所以劳动仲裁是法院......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是什么?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是什么?我国建筑工程承包事业发展迅速,建筑工程项目也有很多,在生活中我们知道,房屋建筑工程是最常见的。关于建筑工程承包,需要......

·在对劳动者受伤的情况进行处理之前
      在对劳动者受伤的情况进行处理之前,需要先申请进行认定,看是否属于工伤事故,如果认定是工伤事故的话,那之后就可以按照工伤事故来处理,受伤劳动者......

·单位员工个人挪用资金怎么办?
      我们经常在新闻节目中看到,有些单位员工鬼迷心窍,利用单位规章制度执行的不完善和自己手中的小权力,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那么个人挪用资金怎么......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只有侵权主......

·对于工伤方面我们国家规定的是要有相关的补偿规定的
      对于工伤方面我们国家规定的是要有相关的补偿规定的,对于工伤我们您肯定都是非常的关心的,因为工伤非常贴近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工伤的种类分很多种......

·是工伤法律援助怎么办
      是工伤法律援助怎么办理一、相关概念界定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upational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

·工伤认定提供虚假材料怎么办?
      员工在工厂上班或者是一些建筑项目的公司上班,工伤的情况发生的概率是很高的,员工受了工伤,应该在第一时间就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护到自......

·目前来说,工资还是广大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网络上也经常流传
      目前来说,工资还是广大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网络上也经常流传哪里哪里又要涨工资的消息,哪个企业的工资是多少,哪个企业又要涨工资,哪个单位年终......

·怎样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怎样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一、承接项目必须考虑自身实力,项目负责人必须真正重视安全工作现阶段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建设单位说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