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约定免责事由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同约定免责事由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分为合同约定免责事由和法律规定免责事由两类。在合同签订的时候,我们一般都会约定哪些情况下可以免责。那么合同约定免责事由和法定免责事由分别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约定免责事由
  合同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对此,合同法未作一般性规定(仅规定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债务人可以免责——债权人过错。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我国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的有《合同法》第311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70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条文规定。
   二、合同法定的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以上就是合同约定免责事由和法定免责事由的相关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虽然有一些免责条款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我们还是应该尽量减少损失。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相关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是多久?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是多久?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如无类似约定,要提供承租人另找房源的合理期间,实际操作中,一般为一个月左右。二......

·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
      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签订合同是双方都会对一些条款、事项进行协商,力求可以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许多事项都是双方需要严格遵守的,比如合同履行......

·合同中要有违约责任?
      合同中要有违约责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十分的严谨,对于许多的内容都有规定,一般都会规定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对于合同的违约也会有着惩罚。比如违......

·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处理现代社会总会涉及到买卖关系,买卖双方将想要约定的内容写入到合同之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您更多关心的是买卖合......

·租客续租几个月需要签合同吗?
      租客续租几个月需要签合同吗?一、租客续租几个月需要签合同吗租客续租房屋几个月的,是否签订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如果不签订新合同的,原......

·合同诈骗罪判刑多少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些人会采用投机取巧的方式去获得利益,例如诈骗。现在诈骗的方式百出不穷,有些公民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则较容易被别人欺骗,例如签署合同时......

·资产质押合同注意事项
      资产质押合同注意事项一、资产质押合同注意事项1、要仔细查看质押动产的原始发票首先应仔细查看质押动产的原始发票是否属于正式票据,以进一步核实......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什么是客运合同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根据......

·一、营业执照无偿变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营业执照无偿变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

·鹅苗购销合同有用吗
      鹅苗购销合同有用吗?是怎么规定的很多养鹅的农户,会有比较淡薄的合同意识,经常会问签订鹅苗购销合同有用吗?有的甚至因为嫌麻烦而直接不签订就进行......

·如何解决公路运输合同纠纷?
      如何解决公路运输合同纠纷?如今公路运输是我国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尽管双方都会签署一份运输合同,但是也会经常发生纠纷,比如货物延期纠纷、运费结算......

·法律服务项目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
      法律服务项目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立合同人: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