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车可以质押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贷款买的车可以贷款,办理抵押贷款,现在很多贷款机构都是押证不押车的。车辆抵押贷款的流程是:1,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并向贷款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汽车购买合同等证明材料。(不同的贷款机构要求的材料会有所不同)。2,贷款机构审核贷款人的资质。3,贷款机构评估车辆价值,预定贷款金额。4,贷款机构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借款人把车辆驾驶证押到贷款机构。《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般交通事故中要是对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
      一般交通事故中要是对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那此时才有必要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仅仅是轻微的碰撞,只是导致了车辆损失的话,则此时只是对受损的财产进行......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同时打开双闪。如果车辆来不及及时撤离安全区时,司机应当及时在车身后方设立警示标志,以免二次事故的......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出了交通事故,肯定是要有人来实际承担事故责任的,通常会根据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当事人的具体责任比例,但首先还是要搞清楚究竟交......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护理期限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是很常见的事情,毕竟机动车在高速运转中发生意外,造成的损害肯定是比较大的。而伤者受伤入院,生活不能自理的话,那么做出的赔......

·交通事故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是怎样的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

·指示交付与现实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指示交付与现实交付的区别是什么?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者对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在法律规定上,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有一定的标准。各个省各不同......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怎么写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交警都是要对肇事者和受害者之间的赔偿问题先进行调解的,如果能够调解成功,双方就签订调解书事情就圆满解决了。下面,......

·度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许多人在遭遇此类事件之后想要向对方索偿,但是由于不知道具体的赔偿标准参考,因此他们所提请的诉求经常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今天......

·刚入的新车买了划痕险吗?
      刚入的新车买了划痕险吗刚入手的新车,相信不少车主都会视若珍宝,一旦遇上磕碰、划痕,那么车主朋友的小心脏可要难受了。那么,你的新车买了划痕险......

·市区飙车什么罪
      不一定构成犯罪,看情节严重,一般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

·重庆涪陵摩托车醉驾怎么处罚可暂扣或吊销驾驶证
      重庆涪陵摩托车醉驾怎么处罚可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拘留等(需依照具体情况处罚)。1、酒驾处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