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多久可以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如果是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取得离婚证即正式解除夫妻关系,当场就可以办理再结婚登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对再婚的期限并没有任何的限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在家自己写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家自己写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在家自己写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且有签名,注明年、月、日的就有效。......

·可以起诉离婚抚养费吗?
      可以起诉离婚抚养费吗?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给孩子,但是不满意,可以上诉到......

·如果对方犯重婚罪怎么办理
      一、如果对方犯重婚罪怎么办理重婚罪的处罚分两个部分:(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重婚罪严重侵......

·一、离婚案财产分割艺术品怎么处理?
      一、离婚案财产分割艺术品怎么处理?由一方获得该艺术品,并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

·请问在我国新婚姻法 离婚条件的概念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由于各种因素,无法在共同生活,就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自己的婚姻生活。在我国,由于每年离婚率的增加,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民法......

·一、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

·刑事拘留通知家属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刑事拘留通知家属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刑事拘留通知家属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法律依据......

·外嫁女能得村集体资产的股份和分红吗?
      外嫁女能得村集体资产的股份和分红吗?无论是土地征收收益的分配,还是农村集体资产的收益权,都与是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个成员身份挂钩。那......

·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在我国,针对夫妻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婚姻法章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真的想要离婚的话,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以后,才代......

·丈夫不尊重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多数夫妻离婚都是因为双方之间的感情变淡了,但有的时候也会出现一些比较特殊的离婚理由,比如丈夫不尊重妻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妻子是否可以向法院......

·如果夫妻遗弃可以离婚吗?
      我们都知道,遗弃家庭成员是犯了遗弃罪的,那么也一条对于夫妻之间是不是也是适用的呢,一方因遗弃家庭成员而离婚的事件是有的,那么,在法律的定义上......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
      有的人认为要是自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同时又没有证据的话,法院肯定是不会受理自己的案件,因此也就造成很多有离婚打算的当事人没有起诉离婚。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