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利转贷罪判多少年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行为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先向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再以高利息借贷给他人的,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就会构成高利转贷罪。那么构成高利转贷罪判多少年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
  
  
  一、高利转贷罪判多少年
  (一)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适用上述罚金刑时,对“违法所得”应如何认定?是借款人高利转贷所取得的利息,还是借款人高利转贷所得利息与其应支付金融机构贷款利息之差?我们认为,本条立法之原意,在于惩诫借款人的转贷牟利行为,应以后者理解为妥。
  二、高利转贷罪有以下构成特征:
  (一)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所谓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主要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也包括若干投资主体合资设立的股份制银行,如交通银行、投资银行、光大银行、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等;此外还包括属集体经济性质的城市合作制银行等。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主要指依法享有存、贷款经营权的非银行金融单位,如信托投资部门、保险机构、金融租赁公司、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等。(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易言之,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之后,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贷款高利转贷他人。(三)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
  (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经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实践中不仅自然人会构成此罪,单位也是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不过在具体的处罚上面可能不太一样。详细处罚内容您可以在上文中进行了解,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数额是多少?
      现在每个人基本人手一张信用卡,信用卡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当我们在外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信用卡的安全性能如何是我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如果信用卡......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新的罪名来进行一个量刑,然后合并进行处理,毕竟在缓刑执行的期间,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接到拘留通知书后多久才能放出来
      接到拘留通知书后多久才能放出来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有哪些?
      社会生活中有纠纷就会有被告人提出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会包括一些当事人,会被要求一同出席案件的审理工作,而刑事诉讼法的存在是为了及时准地查明犯......

·一般贩毒超过多少死刑?
      贩毒超过多少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刑
      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一般治安拘留最长关多久
      一般治安拘留最长关多久我国法律规定的拘留分为三种: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与处罚是怎样的
      不管是对怎么样的犯罪,首先要先对嫌疑人的行为作出了认定,确认构成了犯罪之后才能作出处罚。对敲诈勒索罪来讲同样如此,不过罪名不同,实际的认定与......

·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虽然大多数的刑事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即只要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就可以构成大多数犯罪。但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往往会......

·盗窃罪被判3个月拘役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现实中,如果盗窃的数额不是很大,那在判刑处罚的时候自然做出的处罚也不会很重,有的罪犯最终是被判三个月拘役,而此时可能就在想是否可以同时被判缓......

·法律规定犯罪既遂是什么
      犯罪既遂是什么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

·起诉书上会写量刑吗
      不会。宣告缓刑是法院的职权,检察院不能写适用缓刑。符合缓刑条件的会判处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