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地做资料员要住工地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根据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这方面的硬性规定,资料员是负责工程项目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档案管理等内业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五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工程结算审计的重要性有哪些?
      工程结算审计的重要性有哪些??一、工程结算审计的重要性1、做好工程结算审计,有利于各级政府科学合理地控制项目投资。2、做好工程结算审计,是......

·特殊工种工伤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特殊工种工伤的认定原则是什么?一、特殊工种工伤的认定原则是什么?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

·试用期能否随意辞退员工?
      试用期能否随意辞退员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工伤伤残鉴定训2标准是什么?
      2017年工伤伤残鉴定训2标准是什么?伤残标准是依据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具体规定制定的,包含多种病情和症状名称。劳动者填写申请表后提交病例等各种证据后......

·到劳动局举报多久能处理
      去劳动局举报多久能处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

·一、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

·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而无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是不能推卸抚养孩子的义务的,由于确定孩......

·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
      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越来越多工厂建立起来,不仅增加了就业机会,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市场运作。但是......

·工伤认定书掉了应该怎么办
      在我国,如果因为工伤发生了劳动纠纷的话,其实劳动者是可以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或者工伤鉴定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对自己进行赔偿的。......

·恢复劳动关系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因为一些原因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的仲裁,由仲裁委员会做出恢复劳动关系的判决。如果企业拒绝执行仲裁委员会的判......

·突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突然辞退员工应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