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劳务报酬个税计算方法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劳务报酬的个税包括的行业是指个人从事为人服务的行业以及其他劳动取得的所得所缴纳的税,但是你知道劳务报酬的个税是怎么计算的吗?今年国家出了最新的劳务报酬个税计算的方式,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给您介绍一下。
  
  最新劳务报酬个税计算方法
  
  (一)个人提供劳务取得含税劳务报酬(即税前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1)含税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800;
  
  (2)含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1-20%)。
  
  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按照应纳税所得额查对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个人提供劳务取得不含税劳务报酬(即税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为企业提供劳务,双方约定的劳务报酬更多情况是一个税后支付额,即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是个人的税后所得,因此,企业必须将税后所得转换为税前报酬,按照税前报酬列支企业的成本费用,同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由于劳务报酬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的扣除额分段以及应纳税额的加成规定,经过推算得出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对应的税率表(注意,这里是收入额,而非应纳税所得额)。
  
  1、含税劳务报酬收入的换算
  
  (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换算为含税劳务报酬收入公式如下:
  
  含税劳务报酬收入=不含税劳务收入额/(1-20%)-200
  
  (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换算为含税劳务报酬收入公式如下:
  
  含税劳务报酬收入=(不含税劳务收入额-速算扣除数)/换算系数
  
  注:公式中个数据请根据表二中对应的金额确认。
  
  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方式一,根据上述公式换算含税劳务报酬收入按照表一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祥见上文。
  
  (2)方式二,根据表二分步计算
  
  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第一步,根据不含税收入额查表二中对应数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第二步,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表一中对应数据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按表一对应数据计算)
  
  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第一步,根据不含税收入额查表二中对应数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一速算扣除数)×(1-20%)/换算系数
  
  第二步,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表一中对应数据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上面介绍了有关于劳务报酬个税计算的方法,分为三种情况分析的三种计算的方法,您看懂了么,也许看着是有点多,但是你可以对照自己的情况按照条例计算就行了,我们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算,您有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

·应付福利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
      工作劳动是我们谋生的最主要手段,有劳动付出就得有报酬。用人单位除了会向员工发放基本工资外,也会有福利费的补贴或奖励。但是对于福利费的领取,有......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试用期,想必您并不陌生。用人单位为了更加了解员工的工作能力,在录用员工之后,会给予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表现良好,符合公司的......

·在我国委托施工协议书怎么写 建筑工程在进行建筑的时候,一般
      在我国委托施工协议书怎么写建筑工程在进行建筑的时候,一般发包方会将工程委托给建筑单位进行修建。双方会对工程修建过程中的一些列问题作出规定。......

·细说公司注册要求 开设任何一家公司都需要到工商局去注册,注
      细说公司注册要求开设任何一家公司都需要到工商局去注册,注册的方法条款特别的多,常常让人烦恼。但是每一家公司的注册流程都是类似的,需要准备的......

·劳动争议仲裁怎么举证
      劳动争议仲裁怎么举证一、劳动争议仲裁怎么举证(一)主要原则还是“谁主张,谁举证”。作为民事诉讼举证的重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也是劳动......

·工程被多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所有转包人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项目被多次转包时,实际施工人要求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并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案情简介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了......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诉讼方式索要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用诉讼方式索要赔偿?  一、确定侵权类型  确定是什么类型的侵权,侵权造成的损害有哪些。  二、收集证据  (一)一般......

·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

·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
      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在一项建设工程完工后内容也是需要保证工程质量的,比如一些电气工程等也是属于主要工作,他们的施工质量好坏影响......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怎么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怎么确定?一、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和范围,即各级或同级劳动......

·员工突然发病算不算工伤?
      员工突然发病算不算工伤?一、员工突然发病算不算工伤?如果是职业病的才可以算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