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和解的程序及和解协议的履行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  
    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后,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破产宣告裁定,并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债务人不按和解协议规定的内容清偿全部债务的,相关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破产程序。 
    和解协议系在破产宣告前达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恢复破产程序的同时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未参保企业破产清算社保怎么处理
      未参保企业破产清算社保怎么处理企业破产,虽然听上去只是一句简单的无法继续经营。但是破产之后,相关清算以及后续处理则是更为复杂的过程。这些需要......

·破产清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生意难做可以说是近几年在商事活动中最常听见的一句话,一家公司既然有生即成立,也可能就会不幸地遭遇死亡即破产。但是,破产并不是只有宣告破产这一......

·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 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一、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企业破产法在对重整程序(第8章)、和解程序(第9章)及破产清算程序(第10章)分......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清算会通知员工吗?会补偿吗?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清算会通知员工吗?会补偿吗?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

·企业破产清算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破产清算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一、破产清算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破产企业逃避债务的行政责任是指实施了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在行政上承担的......

·破产和解申请书范本
      破产和解申请书范本一般企业经营失败后,会优先将债权人的债务进行偿还,但由于资金不够,经过债务人和债权人进行协商,可以延迟偿还款项,此时双方就......

·被清算企业股东还可以与其他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关系吗?
      被清算企业股东还可以与其他的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关系吗?被清算企业股东不可以与其他的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关系,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

·公司清算流程具体是什么?
      我们在实际的生活中可以发现,不管是我们在小区看到的个体经营的更换还是在经济市场中看到的企业的更新换代,我们都知道市场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要......

·一、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分配顺序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照顾各方利益。淸算后......

·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
      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一、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

·破产清算几年可以进行完毕?
      破产清算几年可以进行完毕?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遇到资不抵债且不能改变这一现状时,就有申请破产的必要。因为如果继续经营下去,公司所欠的债务会越来......

·妨害清算罪的构成要件
      妨害清算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对于妨害清算罪的客体,一般都认为它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清算管理制度。也有人认为除此之外,它同时还侵犯了债权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