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除了要对伤者、死者家属或财产损失的人作出赔偿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要根据规定对肇事者量刑处罚。然而,犯罪发生的地区不同,可能导致量刑的依据不同。今天我们一起看看苏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依据,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
(6)具有上述第(1)至(5)种情形之一,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具有《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交通运输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逃逸的;或者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又逃逸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又逃逸的;或者造成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又逃逸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2)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4)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2万元的,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具有上述第(1)至(5)种情形之一,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具有上述第(2)至(5)种情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节的,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犯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八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人死亡,增加二年至四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50%。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交通肇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6、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定为自首的,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7、对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交通肇事犯罪情节、伤亡人数、违章的原因及严重程度、赔偿数额以及被害人谅解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幅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交通肇事后逃逸,未主动投案的;
(2)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3)醉酒驾车(即行为人血液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致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4)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被行政拘留的;
(5)曾因交通肇事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6)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实践中,首先要认定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而在具体量刑的时候,需要考虑到犯罪地。因为,我国各省市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在《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基础上,作出了更为详细的量刑规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苏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专业律师。
·商业车险包括哪些险种?
商业车险包括哪些险种?商业车险包括哪些险种?和交强险相对,商业车险是无需强制购买的保险,车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购买。所投的商业险费用根据种类和......
·一、交通事故因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因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2、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要求护理费、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车主赔偿哪些费用?
一、交通事故车主赔偿哪些费用?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
·抚养权纠纷中要提交怎样的证据
离婚夫妻要是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面产生了纠纷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此时除了抚养权纠纷的时候,起诉的一方首先要提供一定的证据,那到底抚......
·应该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购房者要知道,在买房时,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但在收房时您还是需要仔细查验的,并且要学会处理交付纠纷,毕竟不讲诚信的开发商还是......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也变得越来越便利。而高铁的发展更是迅速,由于快捷和方便,极大的缩短了人们的回家时间,......
·一、交通事故赔偿清单范文的基本写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清单范文的基本写法是什么?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甲方(肇事方):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受害方):性别年龄住址身......
·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是多少
我们在电视上或者是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可能会看到交通事故的发生。据统计,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的案件越来越多,这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针对这......
·一、什么交通事故扣驾驶证?
一、什么交通事故扣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驾驶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
·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和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是严重不同的,既然涉及到的赔偿项目都不同,那么具体对赔偿的计算当然也是有所差异的。那您知道该怎么计......
·指示交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吗
指示交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吗?指示交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诉讼的流程是: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
·要是不小心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算交通肇事吗?
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是否算交通肇事,需要看具体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法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