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发生交通事故时,进行车祸的司法鉴定程序是必要的一环。车祸司法鉴定有专门的鉴定机构受理,并且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所需的程序也较为复杂。在下文中就车祸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作出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二、车祸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鉴定的受理
  
  1、初审,由鉴定人负责
  
  (1)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2)审核鉴定委托书: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3)审核鉴定材料: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4)商议委托鉴定事宜: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5)提出是否受理意见: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2、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
  
  (1)听取初审人的意见;
  
  (2)审查鉴定材料;
  
  (3)签署是否受理意见: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3、受理,由承办人负责
  
  (1)决定当场受理的
  
  ①收取鉴定费用: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②办理受理登记手续: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司法鉴定协议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归档。
  
  (2)决定补充材料的
  
  ①收取鉴定委托材料: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当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一份连同收取的其它鉴定材料由承办人保存。【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附属材料归档;
  
  ②告知补充材料内容:待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
  
  (3)决定不予受理的
  
  ①说明不予受理理由: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
  
  ②退还鉴定材料。
  
  (二)鉴定的实施
  
  1、准备,由承办人负责
  
  (1)通知指定或者选定的鉴定人:对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应当通知二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
  
  (2)移交鉴定材料: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
  
  (3)明确鉴定具体事项: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4)通知委托人(代理人)有关鉴定事项:落实《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鉴定时间、地点等事项;
  
  (5)做好鉴定相关准备:准备鉴定仪器设备、协调检验(查)工作。
  
  2、鉴定,由鉴定人负责
  
  (1)介绍参与鉴定的鉴定人: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2)确认是否申请回避: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3)听取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意见: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4)进行鉴定相关检验(查) 检验(查)时,无关人员应当离场(经鉴定人同意除外);
  
  (5)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鉴定检验(查)记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5归档;
  
  (6)鉴定人发表鉴定意见: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意见上签名。
  
  (三)鉴定文书的签发:鉴定文书的签发程序,由承办人负责
  
  (1)制作鉴定文书: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鉴定文书;
  
  (2)送鉴定人核实: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文书底稿上签名;
  
  (3)报机构负责人签发:将鉴定人核实后的鉴定文书送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鉴定文书底稿】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4归档;
  
  (4)送鉴定人确认签名或者盖章:将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的鉴定文书正本送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5)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鉴定文书正本】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3归档;
  
  (6)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送达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送达委托人(代理人)后,【送达回证】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7归档;
  
  (7)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由委托人(代理人)签收;
  
  (8)立卷并归档。
  
  上文就是对于车祸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解答。交通事故不幸发生时,作为当事人需要冷静,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好交通事故。车祸司法鉴定程序步骤较多,提交所需材料及证件,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鉴定人员展开车祸司法鉴定工作。鉴定结束后,当事人需妥善保存有关材料,以备后用。
  
  


·贷款买车和全款买车的区别
      贷款买车和全款买车的区别一、贷款买车和全款买车的区别全款购车须交:购置税、挂牌费、交强险、车船税,保险是你自愿的。贷款购车就要上全险了,银行......

·车保险到期了可以推迟多久交?
      车保险到期了可以推迟多久交?一、车保险到期了可以推迟多久交一般有6个月的宽限期,6个月到期还没交钱,合同中止。之后有两年期限,在这两年内你......

·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是怎样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对事故现场做出调查肯定是必不可少的,毕竟现场会遗留下来很多的证据,这对事故的处理是尤其重要的。那实践中,交通事故......

·一、多处伤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多处伤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伤残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最高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

·交警可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交警可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一、交警可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

·将单车骑回家会不会犯法?
      如果将单车骑回家会不会犯法部分共享单车平台公司出于经营需要和安全考虑,会给予单车和用户投保意外险、人身伤害保险等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

·一、两个人醉驾出车祸事故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
      一、两个人醉驾出车祸事故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通常情况下是10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

·著作权版权交易意思是什么?
      一、著作权版权交易意思是什么?版权交易指作品版权中全部或部分经济权利,通过版权许可或版权转让的方式,以获取相应经济收入的交易行为。版权转让......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如何确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次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如果你......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查?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查?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由公安机关进行缉查,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

·网约车车祸应该怎么赔偿?
      网约车车祸应该怎么赔偿?有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网约车也是如此。虽说国家对于网约车已经进行了规定,网约车也具有了合法的存在形式。但是,......

·一、酒驾或者醉驾驾驶证吊销交警队会通知我吗?
      一、酒驾或者醉驾驾驶证吊销交警队会通知我吗?酒驾或者醉驾驾驶证吊销交警队会通知违章者本人。吊销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