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合理使用有哪些限制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商标权合理使用有哪些限制商标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理使用商标权则是商标权保护中一个重要的举措,而了解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在其中也具有非常现实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下面主要对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加强人们对商标权合理使用的认识与了解。
  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
  司法实践中衡量一种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权合理使用的范畴,不仅需要具备具体明确的界定,还应受到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一)使用目的具有正当性。判断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在具体实践中应该将行为主观和客观相结合。商品生产者在使用他人商标时必出是出于说明本商品的性质、质量、产地、主要原料等产品的特点,而不是作为商标来使用,也不能与商标权产生某种联系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客观上未损害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属于市场竞争的正当方法。
  (二)使用行为出于善意。生产经营者使用行为是否出于善意通常是看其使用商标的目的是否为了与商标权人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竞争。如“这种使用必须是只用于叙述该当事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当的诚实的使用(美国《兰哈姆法》第33条b第2项)”实践中,有的生产经营者将他人商标置于自己商品或者服务的显著位置,而将自己的商标缩小、放在不显眼的地方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这种行为就不属于合理使用构成商标权侵权。
  (三)使用后果一般不会造成混淆。使用者善意的、并非出于不正当竞争的目的使用他人商标,一般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或者与商标权商品发生混淆。生产经营者在使用他人商标时,应尽量减小与商标专用权产生联系,排除与商标权商品或者服务发生混淆的可能性加果不能排除也应尽最大努力将发生混淆的可能性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侵犯商标权人商标,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捉进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综上所述,通过对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进行了一定的阐述,从而使人们进一步加深了对商标权合理使用的认识与理解。当前,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下,相关法律也对商标权合理使用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清晰的规定,以更好地维护了商标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此外,对于此类问题,相关人员也可向在线律师进一步地咨询,以更详细地了解到相关方面的信息内容。
  
  
  


·关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几个认定标准
      关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几个认定标准一、关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几个认定标准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

·著作权中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是什么权
      著作权中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是什么权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

·商标不侵权的抗辩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
      商标不侵权的抗辩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一、商标不侵权的抗辩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商标不侵权的抗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原告的诉讼主体不......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是怎样的生活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就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实践中,只有先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了认定之后,我们才能确定行......

·商标恶意抢注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上商标恶意抢注的程序是怎样的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

·商标局无效与撤销有哪些?
      商标局无效与撤销有哪些区别一、商标局无效与撤销有哪些区别1、导致注册商标可撤销与注册商标无效的原因不同注册商标无效是因为直接违反了法律、......

·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

·服装行业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服装行业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

·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条件包括几种
      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条件包括几种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

·注册假冒商标怎么处罚
      现在网红款遍地都是,主要火哪一个就有人模仿,也避免不了说为了省钱而弄个假冒的商标,做不合法的事情,这种情况有很多,甚至有些根本完全就是假的,......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一、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

·到期商标无效后可以注册吗?
      一、到期商标无效后可以注册吗?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8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