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夫妻在婚前婚后要是因为家庭共同生活对外欠债的话,通常情况下这部分债务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而夫妻一方主张不属于共同债务的话,则需要进行举证。下面,我们围绕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为您做详细解答。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分析中以及在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是否可以仅仅依据共同债务的概念和法律的规定就可以清晰地把握并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呢?答案是否定的。在债务认定和债务承担中,还涉及到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如果根据举证规则,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或无法举证时,就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这种不利后果的承担也实质影响了债务性质的认定,故有必要对我国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进行研究。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一)立法的举证规则对于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举债责任的分配,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即债权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夫妻另一方不能举证证明这一债务是夫妻个人的单方债务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此规定可见,夫妻另一方(指非举债方)存在两种证明责任:一是可以举证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指实际举债方)已经明确约定个人债务;二是能够举证证明夫妻双方采取的是约定财产制,并且还要证明债权人是知道该约定的。可见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对夫妻一方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的证明责任是强加给夫妻另一方即非举债方的。根据这种举证规则,对非举债方主张的非共同债务理由的举证责任也在非举债方。在上述案例中,作为非举债方的刘某主张10万元借款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其就应该承担相关的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刘某未能履行举证责任而最终导致其二审的败诉。从二审法院的角度中,判决10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二)立法中举证规则带来的实践问题1、非举债方的证据搜集意识淡薄,导致举证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非举债方不会有证据收集意识,尤其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出现问题的时候,双方对彼此经济来往的掌控力降低,很多情况下,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在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时候还没有证据收集的意识,在没有书面和其他有利证据的情形下,非举债方一般只能靠口头辩诉。作为法官,有时候根据心证和双方陈述的一些事实可能倾向认可非举债方陈述的真实性,但是因为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最终也只能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夫妻债务性质以及举证责任来认定,此时社会对法院判决的接受度要大打折扣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是否约定为个人债务,也很难举证。结合本文案例来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系父母与子女的特殊关系,虽然在债务性质认定上不能因为这种特殊关系就否认借款的性质,但在本案中并不排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确实达成过债务免除或者只是借款给朱甲一人的约定,根据二审查明,朱甲的帐户资金频繁进出,也不排除借款的实质用途是用于个人投资,但在这一事实的举证上,夫妻另一方的举证是十分困难的,而且在这种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特殊关系的情况下,债权人出于对债务的保护,也会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夫妻另一方承担还款责任,此时,即使另一方想主张恶意串通,但是往往也无法收集到实质的证据。3、债务用途举证困难。在本文案例中,非举债一方主张举债方的借款用途为个人投资,但是其亦无法举。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夫妻双方或者单方在进行投资经营活动亦很常见。即使一方独资以个人财产经营而且收入归己没有用以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一般也很难举证证明这些事实。相关的账目往来往往掌握在举债方手中,而法律并没有对举债方主张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进行严格的要求,只要债务的形式要件符合夫妻共同债务且没有相反证据时,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债务性质的认定上,法律亦倾向于推定为共同债务,这对非举债一方来说,无疑是非常不利的。根据以上内容介绍,我们知道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举证是比较困难的,如果无法证明该债务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要是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婚前债务婚后对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婚前债务婚后对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偿还吗?夫妻两人在结婚前借钱,约定婚后偿还欠款,但是出现一方死亡的情形,那么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呢?对于这个问题......
·夫妻个人债务的偿还是怎样的
夫妻个人债务的偿还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
·一、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一、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判刑规定是什么?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判刑规定是什么?《票据法》第一百零五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本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
·民法典婚姻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婚姻债务的规定有哪些?两个人结婚就意味着双方可以组建一个家庭,在家庭中如果出现问题就需要双方来一起解决,创造了财富也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
·多次借款的利息怎么认定
多次借款的利息认定主要看双方的约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
·公司债券与股票发行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股票发行的区别股票和债券都是如今比较热门的投资项目,两者虽然都是由公司发行,但是,两者在本质上具有很大的区别,两者的风险大小各有不......
·债权人非法拘禁债务人,债务怎么办
债权人非法拘禁债务人,债务怎么办索要合法的债务的时候,如果债权人非法拘禁债务人,达到可以立案的标准,那么债权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如果......
·如何起诉欠债公司的股东
一、如何起诉欠债公司的股东《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
·法律规定小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规定小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二、欠债不还起......
·借据和欠据的基本概念是怎样的?
借据和欠据的基本概念是怎样的??一、借据和欠据的基本概念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
·股权转让后形成借贷行式合同有效吗?
股权转让后形成借贷行式合同有效吗?一、股权转让后形成借贷形式合同有效吗?股权转让欠款转化为借款,重新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实质上系对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