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劳动关系转移到新公司的主要流程是什么?

劳动关系转移到新公司的主要流程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动事实关系转移、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转移。
  
  (一)、关于劳动人事关系转移。
  
  1、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把解除证明拿到,调档用。
  
  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写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写清楚转移地址。如果单位没有人事代理权,需要去单位依托的人事局把接收函盖章子,需要携带单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还需要介绍信。
  
  3、如果单位有人事代理权的话带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可以去老单位提档了。
  
  4、回来存档。
  
  (二)、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转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按照以下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三)、关于医疗保险的转移。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携带资料
  
  a.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我市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c、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d、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 如果劳动关系的转移的时间长,中间出现断档的,必须补缴有关费用。
  
  由此可见,劳动关系转移到新公司的主要流程是包括转移书面劳动合同,养老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并且劳动关系转移的话是不能够重新计算员工的工龄的,仅在内部进行的转移试用期等这些也不能重新的约定。而且原先公司的人事部的同事们,肯定会帮助需要转移到新公司的这些员工办理转移手续的。
  
  
  
  
  

·一、已经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一、已经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无效的,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即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公司给签空白劳动合同,......

·非法集资的员工怎么判?
      非法集资的员工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单位:元/年):1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2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

·工程结算审计中的风险及其成因有哪些?
      工程结算审计中的风险及其成因有哪些?一、工程结算审计中的风险及其成因1、固有风险。即审计项目自身固有的,独立地存在于审计过程以外的,与内审人员无关的风险,如因工程的结构与设计、施......

·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病历吗
      有一部分职工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由于劳动保障部门向自己提供的材料当中包括自己的病历,在这种情况下有一部分人并不愿意把自己的病历交出去,认为病例属于自己的隐私,其他人是没有资格进行查......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告诉单位吗?
      劳动者收到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表示出足够的诚意以帮助劳动者,劳动者的工伤鉴定一般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的。但是如果职工选择自己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需要自己提供相应的......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一、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规定了审理结束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对工资拖欠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工资拖欠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