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劳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劳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赔偿金的。
  
  二、用人单位可以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有用人单位要求解除的,也有劳动者要求解除的情况。当然按照解除是否合法来分,也可以区分为合法解除与违法解除。其中,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相对要多一些,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追究单位的责任,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在泰安工伤伤残鉴定请律师费用多少钱
      关于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准备的资料等这些,虽然说现在都可以查询的到,问题是每个人遇到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而且用人单位如果对于工伤的这种事情消极不配合的话,我们可以说请律师帮助才是工......

·离婚了聘礼钱要退还吗?
      离婚了聘礼钱要退还吗?离婚了聘礼钱不需要退还,男方若是想要对方退还的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

·北京市家具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北京市家具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

·苏州辅警工资福利是怎样的?
      辅警是公安力量的补充,接受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监督。辅警相对于普通民警来说,略有差别。辅警的工资待遇也是想成为辅警一员的朋友所关心的。但是在苏州这种经济发达的地区,辅警的工资福利怎么样......

·员工不续签合同,单位可以不补偿吗
      员工不续签合同,单位可以不补偿吗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不仅仅会出现在单位身上,有的时候也是因为员工原因而不续签劳动合同。通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是要作出补偿。那要是员工不续签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就哪些培训约定服务期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服务期协议,但是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一般约定的服务期期限要是超过了本身劳动合同的期限,那么此时劳动合同期限就会顺延至服务期的期限。通常用人单位......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只要公司与员工之前形成了劳动关系,就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围。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

·施工中如何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管理?
      施工中如何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管理?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顺利通过质量验收,工程才能正常交付使用,工程质量管理需要各方参与。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贯穿设计、施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