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员工被迫辞职有没有补偿

员工被迫辞职有没有补偿
  
  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般员工向单位辞职往往都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要回老家发展也好,需要跳槽到更好的单位也好,这些都是员工自己主动的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通常单位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员工因为单位的一些违约违法行为而被迫提出辞职申请的话,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被告上庭前的准备工作有什么?
      一、被告上庭前的准备工作有什么?被告上庭前的工作主要是被告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副本后,对起诉状中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要进行认真分析,对正确的事实不作明确的表态,由法庭......

·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到哪里鉴定?
      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后,如果伤害程度较严重,造成劳动者身体残疾,或者对正常工作和劳动造成影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也是后续进行康复治疗和申请工伤赔偿的重要依......

·因为疫情不发工资怎么办?
      因为疫情不发工资怎么办?因为疫情不发工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的方式来要求用单位支付工资,首先劳动者可以先收集在家上班的证据,比如单位发的通知或者劳动者提交的工作内容等证明劳动者......

·一、残疾赔偿金赔偿后误工费支持吗?
      一、残疾赔偿金赔偿后误工费支持吗?残疾赔偿金赔偿后就不再支持误工费了,误工费一般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的,定残之后就不支持误工费了。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单位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哪认定?
      劳动关系是聘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或者是劳动者发生了工伤,首先就需要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在哪认定就成为首先要解决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才会有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当然,是否进行试用期约定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法律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那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呢?详细内......

·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计算补偿金
      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计算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给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规的劳动关系都是通过书面的劳动合同来进行约定的,不过关于这一点,实际上目前我国的劳动关系并没有比较很好的贯彻劳动合同法,不得不说这也是我国有关部门监督力度不够大。可能有些劳动者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