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咨询 南京法律咨询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www.nj64.net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南京债务律师网

3、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4、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南京债务律师网。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南京债务律师网。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南京债务律师网

6、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仲裁法》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南京债务律师网

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条件?<<< | >>>南京海事法院搬迁新址

法律咨询中心: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父母全款买的房子,写了我和妻子孩子的名字,签了协议如果离婚收
      父母全款买的房子,写了我和妻子孩子的名字,签了协议如果离婚收回房产,没公正,离婚了能不能改掉房产名字为我父母的名字?...

  • ·老公背着我刚买的钻戒可是我不想要可以退?
      老公背着我刚买的钻戒可是我不想要可以退?/p>...

  • ·请问什么是交通肇事?,请问什么是交通肇事?
      请问什么是交通肇事?...

  • ·没留下遗嘱的话,那财产怎么分啊?
      是这样,我老公有个哥哥,哥两个,现在婆婆跟哥哥在一起住,公公刚刚去世了,婆婆和公公有两套房子,一套二居,现在婆婆跟哥哥住着,一套一居,我们住...

  • ·杨律师您好,2009年12月报的结算,建设单位至今不定案,审
      杨律师您好,2009年12月报的结算,建设单位至今不定案,审计单位是建设单位单独委托,这个可以起诉吗,您能承接这个案子吗...

  • ·您好,拖欠农民工还耍赖怎么处理呀
      ...

  • ·车是我老婆名下,我和别人签的协议。没经我老婆同意,这车能不能要回
      车是我老婆名下,我和别人签的协议。没经我老婆同意,这车能不能要回<...

  • ·您好,盐城zxx建筑公司与俞xx欠款纠纷案太仓法院是请你调解的
      您好,盐城xx建筑公司与俞xx欠款纠纷案太仓法院是请你调解的吗,9月16日最后一笔5万己还给他了,但俞一直不接我电话,麻烦您做工作请他撤诉。...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量刑处罚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 【妨害...

  • ·一、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不固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 ·申请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申请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

  • ·第一查封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吗
      第一查封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吗?第一查封人对债权有没有优先受偿权,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并且查封人是属于抵押权人的,有优先...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条件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

  • ·合同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合同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一、合同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1、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的外部表现。主要是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基本...

  • ·员工主动离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员工主动离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

  • ·醉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醉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醉酒后驾车的属于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同时这也构成了刑事犯罪,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危险驾驶罪。那么这个时候驾驶...


  • 相关法律机构: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军区政治部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化学工业园区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区分局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律师在线
    >>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擅长领域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Copyright © 2000-2024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