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母公司劳动合同法方面有何规定?

现在很多大型公司,尤其是跨国公司,都会在重要城市建立一些子公司。因为业务需要,有的员工被母公司派遣到外地的子公司干活。这样就涉及到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的转移。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发生纠纷。那么,母公司劳动合同法方面有何规定?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母公司劳动合同法方面有何规定?
  衡量劳动法律关系是否成立的标准主要有两条,一是生产依附性;二是人身隶属性。只要两条标准同时满足,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两者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仍然成立。判令母公司承担自身及其子公司的全部用工责任,对防止公司集团利用法人独立地位规避法律义务,侵害劳动者权益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须认识到适用此项规则的限制条件:1、形成控股与被控股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构成公司集团关系,非劳务派遣等合同关系;2、母公司须有使用该劳动者的行为,如劳动者仅在多个子公司之间调动,一般不适用该项规则;3、自然人作为多个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况,因自然人之间不能形成劳动关系,故不适用该项规则;4、该项规则仅是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补充 。
  二、母公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从母公司的定义可以看出母公司要求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子公司,即必须满足合并报表准则所规定的控制的要求,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母公司可以只控制一个子公司,也可以同时控制多个子公司。2、母公司可以是企业,如《公司法》所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主体,如非企业形式的、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综上所述,因为经营所需,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经常发生人员的流动。根据母公司劳动合同法方面规定,判断母公司和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要从人身隶属和生产依附两个方面入手。如果母公司和在子公司干活的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母公司承担工资报酬等,双方就存在劳动关系。
  
  
  

·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录员工后,都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了解的时期,劳动者也可以在试用期内考察用人单位。那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后,劳动合同期限......

·门窗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门窗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提到门窗工程,想必是您最熟悉不过的了。即使您在装修自己的房屋的时候,其中门窗工程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门窗工程在安装完毕以后,最起码不能有通风裂缝这样的一些状......

·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建设单位的利益,建设
      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建设单位的利益,建设单位一般都会对建设工程进行招标。但是工程的招标也有一定程序的。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的招标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对于不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会判多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会判多久?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会判多久?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六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申请?
      员工在工作期间受到意外伤害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工伤赔偿。不过,工伤认定是有一定时限的,如果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工伤认定,工伤员工就无法再获得相应的赔偿,给自己带......

·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
      在工作中,总会听到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这种时候我们要做的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应得赔偿金。但是赔偿金有多少才合理呢?或许有很多人并不是特别了解,因此我们总结下文为您介......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和谐稳定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不过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面临许多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各种企......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