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女方无工作抚养权是否能够争夺抚养权?

当代社会,很多人离婚之后一时半刻并不能找到满意的工作,但是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孩子抚养权归属有需要依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来进行确定,那么女方无工作抚养权是否能够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女方无工作抚养权是否能够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这个是可以的,但是根据你的经济收入评定起到一定的出入。子女抚养权怎么判,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补充说明:父母能否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来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争抢抚养独生子女情况非常多,于是出现了由父母轮流抚养子女的现象。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一方面能够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子女心灵上投下的阴影,使子女不因父母离婚而失去父母的共同关怀爱护,在人格上、生理上健康成长;另一方面,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也可以使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感情上得到慰藉,可以缓和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融洽双方的关系,共同做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根据此规定,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认可。采用这种抚养方式,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其合法权益。有的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抚养问题另行起诉。
  
  二、抚养权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这里我们必须告诉您的是女方没有工作当然是可以向法院争取扶养权的,只不过女方如果没有工作的话会影响到经济收入状况,这是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的时候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劳动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一、劳动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是什么?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2023广州劳动合同模板最新是怎么样的?
      2023广州劳动合同模板最新是怎么样的?2018广州劳动合同模板最新是怎么样的?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

·因公出差人员感染新型肺炎算工伤吗
      属于出差期间患病,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7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集资诈骗员工工资关系有什么处罚?
      现阶段诈骗的行为时有发生,很多人利用这种方式不劳而获获取资金,甚至有许多人会成立相关的公司,聘请员工帮助自身对这些诈骗进行处理,这种行为是直接违反法律法规的,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发展,......

·工商注销债权债务
      工商注销债权债务一、工商注销债务怎么办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

·国家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是多少?
      国家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是多少?1、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

·律师见证赠与合同工作细则是什么?
      律师见证赠与合同工作细则是什么?律师见证赠与合同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结合见证工作实务,特制定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