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证人证言 手印是否一定需要

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职工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可能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还需要受伤职工本人或者其家属提供用人单位的一些证人证言,并且,需要有证人证言的手印作为标准。这部分资料也是在工伤认定资料当中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证人证言 手印是否一定需要?
  
  
  一、工伤认定证人证言 手印是否一定需要?
  
  
  工伤认定证人证言是否一定要按手印,法律法规那样规定,一般签名和按手印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因为手印具有唯一性,相对签名判定真伪较为容易一些,人社局一般要求证人的证明材料按手印。人社局有要求的,应当从其要求。
  
  
  二、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三、哪些情况下应中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于其他不可?%2?_?¥ dJ??^??o~?S??3?j?/?L?yC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工伤认定证人证言 手印是否一定需要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提交证人证言,并且按手印。但是,有些情况下,做工伤认定的时候遇到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如果需要证人证言的话,您也是需要积极配合的,总而言之也是为了更好的做工伤认定。
  
  
  
  

·劳动关系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关系,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
      劳动关系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关系,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纸质的劳动合同书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却是一种事实存在的。对于这类情况,可以参照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进行认定,确定双方......

·哪些规定是劳动关系确认后下线啊?
      在劳动者因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等事项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时,或者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导致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工伤赔偿时,都需要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给予了明确规定。辞职是劳动者方面行为,就是离开现在的工作岗位。那么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的条文有哪些?下面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

·工伤保险一年多少钱?
      工伤保险一年多少钱,该如何报销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在职员办理参保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这三险是强制险),如果参保缴纳了,出了事故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

·职工被辞退什么时候发工资
      被辞退什么时候发工资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是怎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故进行劳动......

·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
      高温补贴对于在炎热的夏季还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有鼓励作用,虽然高温补贴费用不多,但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有效提高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厨房由于油烟及炉火的温度较高,使得厨房职工长期处于......

·一、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给工资吗?
      一、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给工资吗?1、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