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上海离婚房产贷款变更贷款人怎么办理?

现在买房的压力很大,很多夫妻都会在结婚的时候都会共同购房,并一起还房贷,但是如果在双方生活中最终走向了离婚的结局,离婚就势必牵涉到财产的分割,比如共同购入的房产承担贷款的,离婚后是否可以变更。那么我们带您了解下上海离婚房产贷款变更贷款人的办理流程。
  
  
  一、离婚房产房贷没还清变更贷款人的法律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变更成一方的名字后已经还款的部分的二分之一支付给对方,今后的贷款由户名一方的人独自偿还。对于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换言之,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由于设定了抵押权,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以转让所得优先清偿银行贷款。所以,该房屋在贷款还清前属于产权不完全的房屋,对于该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离婚房产贷款变更贷款人办理过户流程
  
  
  
  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
  
  
  2、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如:离婚财产分割、原产权人死亡继承、或要出售给他人等原因变更的,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欠银行的贷款结清,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三、离婚房产贷款变更所有人办理流程
  
  
  
  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上述内容简单介绍了上海离婚房产贷款变更贷款人还有变更所有人过户的一些流程。现在很多家庭的房产都是按揭贷款支付的,在贷款没有还清前,房产都不属于个人。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变更贷款人在贷款没有还清的时候,在变更贷款人之后,需要把之前的还款部分金额支付给另一方。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

·独生子女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独生子女父母房产如何继承?一、独生子女父母房产如何继承?独生子女父母的房产,可以订立遗嘱,或者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办理。房产继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

·房子被强拆起诉需要多久?
      房子被强拆起诉需要多久?要经历多长时间这个问题,除了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的审理期限外,如果案情重大复杂,还有可能存在延期审理的情况,况且实践中还要考虑法官的工作效率问题,一般情况下,......

·一般二手房能住多少年
      一般二手房能住多少年一般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住宅用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减去已使用年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

·燕郊购房可以办假离婚证吗?
      近年来国家房源市场不断的进行调整,但是有些夫妻,为了能够购买二套房而出段绞尽脑汁出奇招,竟然想出了办理假离婚证而去购房。就那燕郊来说,燕郊占地较好,交通也比较便利,有些夫妻为了在燕......

·房产抵押的形式有哪些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

·在有空闲的房屋时,很多人都会选择最大限度的利用空闲房屋的,主
      在有空闲的房屋时,很多人都会选择最大限度的利用空闲房屋的,主要就是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但此时需要注意,就是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房屋是不能进行租赁的。那到底哪些房屋不能租赁?我们马上在......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租赁房屋的时候一般当事人都会就租赁的期限做出约定,而要是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也是允许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续签租赁合同的。但有的时候可能出现租房期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