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挪用公款罪判多久 挪用公款可以判缓刑吗
法律中规定挪用公款罪属于自然人犯罪,而此时仅仅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要是公司中的职员利用职权实施挪用资金的行为,此时构成的就会是挪用资金罪。那我国对挪用公款罪判多久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挪用公款罪判多久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可以判缓刑吗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1996年6月26日)规定,对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将赃款用于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的。
三、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2)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3)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根据本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体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3.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3.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
(3.3)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3、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4、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我国《刑法》中对挪用公款罪的处罚其实也不算很轻,虽然不能对行为人判处死刑,但最高也是无期徒刑,自然在被判无期徒刑的同时,是会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只有在对主刑减刑之后,那么剥夺政治权利也才会相应的有一定的期限,就不再是剥夺终身了。
·个人债务离婚时怎么偿还
个人债务离婚时怎么偿还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含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含有哪些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6、计费......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无需经得债务人的同意,而且债务人也无权就未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为由,拒绝履行还款责任。但是债权人在转让债权后,需......
·挪用公款和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
挪用公款和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刑法》中规定的一些犯罪需要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才能够构成,其中就要求部分犯罪需要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才能够构成此罪,否则就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相应的犯......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上市公司发行一般可转换债券,除了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债券有哪些特征及分类有哪些
广大喜欢债券投资的小伙伴对债券应该是特别的了解,市场上债券的种类也是特别的多,一般您比较感兴趣的是国债劵。那么广大债券朋友们是否了解公司债券及公司债券有哪些特征。总体来说公司债券跟......
·邮政贷款的利息存在的风险是什么?
邮政贷款的利息存在的风险是什么一、邮政贷款利息存在的风险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程度的逐年加强,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步伐也随之加快,金融立法呈现出一种超常规的发展态势,已经出台的法律......
·委托他人讨债是否合法?
委托他人讨债是否合法?一、讨债公司的经营范围在法律上不被认可目前注册的“讨债公司”一般以信用征信公司为名,处理次级债务,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让问题,是合法的。一般来说,他们也不叫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