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深圳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的内容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长期和临时两种,个体工商户长期营业执照有效期为四年。营业执照都需要进行每年的营业执照审核,过期不验者营业执照作废。而且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当到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办理注销手续。关于深圳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相关内容是什么?对此带来详细论述和解答。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4月16日国务院令第596号公布)第十条、第十二条。
  条件:
  (一)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以及因其他原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
  (三)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
  申请材料: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个体户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申请受理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辖区分局。 各辖区企业注册大厅信息为: 罗湖:嘉宝田大厅: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008号嘉宝田花园鸿福阁2楼;碧波大厅: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2126号碧波市场三楼。 福田:福田区新沙路7号福田工商物价大厦2楼、3楼 南山:麒麟大厅: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工商物价大厦4楼; 海月大厅: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招商海月三期综合四楼。 盐田: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1013号红盾大厦一楼。 宝安: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3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10楼、15楼 龙岗:分局登记注册大厅: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工商大厦2楼 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8楼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 光明: 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坪山: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2号启兴大厦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龙华新区:深圳市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楼行政服务大厅。 大鹏: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10号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以上企业注册大厅咨询电话、投诉电话:12315。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注销通知书》,无有效期限。
  决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辖区分局。
  事项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查材料;核准注销;发注销通知书。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法律效力:经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终止。
  救济权利:申请人在办理公司登记过程中,有对其申请的材料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局工作人员应允许并认真听取意见。申请人对我局许可事项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相关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营业执照注销以后不能申请恢复,如果还想再从事个体营业,可以重新办理营业执照。更多相关营业执照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律师。
  
  
  

·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如果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如果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符合法律的约定和规定。那么,劳动者解除合同注意哪些问题?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

·劳务合同单位毁约违约金是多少?
      劳务合同单位毁约违约金是多少?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一、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

·公司强迫检查员工手机账单是否违法?
      公司强迫检查员工手机账单是否违法?一、公司强迫检查员工手机账单是否违法公司是没有权检查员工手机账单的,如果强迫检查员工账单是属于侵犯员工权益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
      在我们需要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一般是需要进行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几年由于工程的施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对于债权方来说,千万要重视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问题。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几年呢?如果债务方拖欠工程款不还......

·新入职员工需要注意什么
      刚好是毕业季,很多大学生离开了校园走上了工作岗位。对于没有什么工作和社会经验的大学生来说,在新入职时一定要格外谨慎小心,才能保障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新入职员工需要注意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 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环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环境因素,建筑工人的技术因素以及其他方面的因素,都会对于建筑工程的建设造成影响,同时也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频发的原因。关于工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