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政府征地拆迁的事件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城镇都发生过,而每一个地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也各不相同,因为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府征地的用途有着紧密的联系,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二、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标准(1)
  根据《邳州市城镇基准地价》、《邳州市征地区片价》,结合被拆迁区域土地利用实际情况,将邳州市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分为四等(具体范围见邳州市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等级范围图)。一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65元;二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57元;三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49元;四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41元;(2) 对被拆迁人实行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的,被拆迁人必需具有合法宅基地使用权属证书,并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每户宅基地面积的平均标准。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节选内容,邳州市位于江苏省,根据邳州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的一些关于土地管理的办法规定,邳州市征地中宅基地使用的补偿标准为265到241之间每平方米不等的价格,其中规定了所征地的房屋的造价评估以及估价程序的具体事项,所以所征地区的房屋与土地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我们将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

·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评估么?
      在政府部门组织的土地拍卖上,有的自然人会竞得土地的使用权。持有土地使用权其实就是一种物权,自然人可以将其作为出资的标的物。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出资的种类,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资是被允许的,......

·农村荒地承包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荒地承包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规定。第......

·农村的村委可以征收土地吗?
      农村的村委可以征收土地吗?农村的秩序能够得到管理主要是依靠村民集体选举的组织即村委,因此村委一般情况下对本村的各项事务都有一定的权力进行干预。而土地对于村民来说可以说是最重要的用......

·政策上深圳有土地使用证吗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对于现行政策也需要一直进行完善与修改,土地与人类的生活密切相关,无论人类的什么活动,土地都会在其中扮演着大量的角色。深圳作为我国的一线城市,其经济位居全国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是什么?
      对于农村的农民来说最重要也是最有价值的财产就是国家赋予其的土地,而有些没有土地的农民通常就需要用承包的方式来获得使用土地的权益,此时国家就会发一个叫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的文本......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相关规定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相关规定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记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记一、土地抵押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抵押权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