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就业制度,我国颁布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方方面面作出了规定,其中也包括了对工作时间的相关的规定,我们作为劳动者一定要了解相关劳动合同法。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工作时间的规定。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我们作为劳动者一定要了解劳动合同法遵守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任何企业或公司有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内容条款我们都可以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要遵守相关规定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是我们关于对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问题的解答。
  
  

·2023劳动合同上盖什么章
      在劳动合同上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
      在计算加班加点工资的时候,需要先了解清楚该劳动者具体加班的时间长短、加班的时间段以及加班加点工资的基数。缺少任何一个,那么都是无法计算出最终的数额的。那这里面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是什么?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促进交通事业和谐稳定的发展,我国制定统一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评定标准,对道路的安全性进行了完善的管理与监督,......

·劳动合同到期期满无理由辞退是否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期满无理由辞退是否有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

·给了残疾赔偿金就没有误工费吗?
      给了残疾赔偿金就没有误工费吗?1、给了残疾赔偿金就没有误工费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说到没有劳动合同,其实主要就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此时因为是单位一方的原因损害到了劳动者的利益,因而就需要做出赔偿。那么没有劳动合......

·双倍工资包含加班费吗?
      单位未与当事人崔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此,用人单位理应进行赔偿,尤其是用人单位要向崔女士支付双倍工资。然而对于双倍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的问题双方却产生了分歧。用人......

·农民工欠薪主体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农民工欠薪主体责任应该由谁承担?拖欠民工工资的主体是企业,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有规定:1、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