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交强险不负责赔偿的情况?

交强险不负责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一、交强险不负责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机动车交强险过期了怎么办?
  
  交强险过期应当及时续保。
  
  根据交强险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脱保未超过三个月且上年未出险的话,还是可以使用优惠系数的。目前,国内的任何一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都可办理交强险的投保工作,你提供上年投保人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上年保单原件去保险公司办理即可。
  
  交强险虽然作为机动车保险中比较兜底的一种保险,但这也不是万能险,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失,交强险都会做出赔偿。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就规定了一些交强险免赔的情形。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者或者被保险人,其实都应当做相应的了解。以免错过了申报交强险的最佳时机,给自身造成损失。
  
  
  
  
  

·摩托车超载会被处罚吗
      摩托车超载会被处罚吗一、摩托车超载会被处罚吗驾驶两轮摩托车,若是超载一人,也就是加上车主一共乘座了三人,即使车主的证件齐全,而且也都佩戴头盔,就是单纯超载一人,交警也要处罚200元罚款......

·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执行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执行拘留?一、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执行拘留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拘留需要看案件情况,造成交通事故后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现代生活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那么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除
      现代生活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那么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除了对当事人有严重的影响之外,对于受当事人抚养的人来说,交通事故抚养费怎么算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交通事故的严重性不同,对......

·自诉案件要不要交诉讼费
      自诉案件要不要交诉讼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

·哪些交通违章行为可吊销驾照
      哪些交通违章行为可吊销驾照对于交通违章行为,需要对违章人作出相应的处罚,这里的处罚具体包括了警告、扣分、罚款,严重的甚至还能吊销驾驶者的驾照。那么法律规定中,哪些交通违章行为可吊销......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一)轻微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式有哪几种(一)轻微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平时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大多数属于小型交通事故,对于此类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可以即行撤......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只有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才能据确定谁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只有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才能据确定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为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责任主体,在交强险范围之外将依据具体......

·饮酒驾驶撞车该如何处罚
      饮酒驾驶撞车的处罚要分两种责任:(1)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