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小孩要养几年为抚养关系?

一、小孩要养几年为抚养关系?
  
  家庭中对小孩的抚养过程中法律并没有规定要养几年才能形成抚养关系,只要与小孩共同生活并且承担抚养费就存在抚养关系。
  
  
  “事实抚养关系”应包括:
  
  1、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继父(母)对未满18岁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2、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养父(母)对未满18岁的养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婚姻法》、《继承法》对此有相关的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综上所述,很多的重组家庭中的夫妻对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肯定会担心他们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而导致情感上的生疏,实际上在法律中并没有说只有在抚养多年之后才能形成抚养关系的,因为只要是在法律认可的家庭中负担了对孩子的责任就是有抚养关系的。
  
  
  

·什么情况下不允许起诉离婚
      很多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需要注意,在某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法律中有规定是不允许夫妻起诉离婚的。那究竟什么情况下不允许起诉离婚呢?详细内容,我......

·怎么样构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

·被非法强拆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在我国的社会治理中,有时我们公民的权益也会受到一定的侵害。这时我们就要利用手中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被非法强拆如何申请国家赔偿呢,我们就我国的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为您进行详细......

·离婚协议该去哪里公证?
      离婚协议该去哪里公证?一、离婚协议该去哪里公证?离婚协议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二、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注意哪些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

·孩子的生父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孩子的生父不付抚养费怎么办?1、抚养孩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没有钱而免除;2、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3、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

·一、离婚起诉可以撤诉吗?
      一、离婚起诉可以撤诉吗起诉离婚后能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

·独生子女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是一个实行计划生育的国家,法律规定每个家庭在2016年之前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在生了孩子之后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独生子女证,作为领取福利、入学等相关的证明,如果丢失是可以补办的,下面您......

·一、离婚案件未如实申报财产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吗?
      一、离婚案件未如实申报财产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吗?《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