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商家哪种行为属于欺诈?

商家哪种行为属于欺诈?
  
  一、商家哪种行为属于欺诈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
  
  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3、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4、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6、谎称正品名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7、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等重要信息误导消费者;
  
  8、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的;
  
  9、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10、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11、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12、其他隐瞒真实情况,告知对方虚假或者误导性情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二、商家欺诈消费者的会赔多少?
  
  商家对消费者构成欺诈的,应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
  
  具体的法律规定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例如消费者购买一部3000元的手机,商家有欺诈行为的,最后承担的赔偿款就是3000 3000×3=12000。如果购买的商品是50元价位的,最后的赔偿款就是50 500(因为50×3=150<500)=550。
  
  按照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消费者申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申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如果申诉符合规定的应予以处理,申诉人应当在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告重婚罪法院会立案吗
      一、法院判决离婚告重婚罪法院会立案吗?法院判决离婚告重婚罪符合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被害人对于自诉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离婚案件中除了涉及到孩子归属问题外
      离婚案件中除了涉及到孩子归属问题外,最重要的就是财产分割。很多人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离婚时财产分割时并不是很难看,但是,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对方不履行当初的约定怎么办?今天我们......

·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就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就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夫妻......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都包括什么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都包括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

·夫妻离婚双胞胎如何分配抚养权?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分配是最重要的两个问题,这些解决不好,就容易闹出矛盾。有的夫妻养育了是双胞胎子女,这就让很多人犯难,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分配才能使双......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想要离婚的,现实中经常出现一方要求离婚但另一方就是死活不同意的情况。此时,其实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应该怎么办,甚至有的人还认为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就不能解除婚姻......

·婚外性行为能离婚赔偿吗
      婚外性行为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违背忠贞义务,而与婚外的第三人有性行为。对于另一方来讲,这样的过错是不可原谅的,因此就会说到离婚的问题。那么婚外性行为能离婚赔偿吗?请跟......

·在我国关于民事国家赔偿怎么诉讼
      所有国家的法律制度都会在某些特殊的案件面前显现出其存在的漏洞,因为法律只能是根据一些已经发生过的绝大多数的案件来制定相关法条,就好像是现在人们针对民事法庭的有些错误的审判结果有些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