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也是积极的准备应诉,收集好相关的材料,以及证据,对于被告缺席,法院自然会做出相应的处理,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4、《民诉意见》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在现实生活当中,律师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在大大小小的案件当中,都需要律师在其中起到一个协调的作用,解决相应的纠纷,比如说房产业的纠纷,可能会存在被告缺席的问题,这个时候律师应当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法院自然会对此作出处理。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

·盗窃学生合租房是入户盗窃吗?
      在生活中,许多年轻人由于刚进社会,经济条件不富裕,需要租合租房来缓解住房压力,减轻经济负担。但是由于小偷十分多,小偷经常会进入房屋进行盗窃,那么合租房被偷是否能够认定为入室盗窃呢?......

·二房东转租诈骗7000怎么办?
      二房东转租诈骗7000怎么办?可以按照诈骗罪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处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通过验房,业主可以省心收房,放心入住,还可以最大程度降低入住
      通过验房,业主可以省心收房,放心入住,还可以最大程度降低入住后的风险,也可以减少后续作业(如装饰工程)的返工概率,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那么,验房的项目包括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

·天津离婚房产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当我们在离婚时遇到一些关于房产纠纷方面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时,会请相关的律师来帮助我们解决问题,一般情况下的律师费是多少呢?下面为您介绍天津离婚房产纠纷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希望对你有所......

·商业用房出租需要注意什么商业用房出租需要注意合同的签订。
      商业用房出租需要注意什么商业用房出租需要注意合同的签订。1、签订合同前,首先在明确你租商铺做什么的基础上,自己做功课了解商铺开业需要哪些前置性的证照许可需要办理,比如餐饮需要排污许可......

·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一、商品房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结婚是每个人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而房子是现在很多人结婚都看中的东西,一些女方在结婚时会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添加上自己的名字,因此引发许多纠纷。那么,针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