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一、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需要的;逃逸一般适用商业险免责条款,即保险公司不赔。
  
  1,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四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2,车辆损失险
  
  第五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车上人员责任险
  
  第四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二、肇事逃逸的性质
  
  关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上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重伤后在特殊情况下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可能进一步引起的后果可能有希望或放任之心,但这一心态没有与进一步的行为相联系,也就没有独立意义,或者说,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
  
  二是“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吸收犯处理;
  
  其三是“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不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新的放任的故意支配下进行的,就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
  
  三、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
  
  1,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时需要至少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2,但是依司法解释,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3,若构成犯罪,或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若积极赔偿损失可能量刑时会得到从宽。
  
  补充:若没有逃跑,肯定不构成犯罪。现在只有尽量认错了,处理好的话很有可能也不会被起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当事在发生事故之后选反了用逃逸的方来来进处事情,就肯定会要为自己的错误来付出代价,而且保险公司也是有明文的规定,在逃逸的情况下是不会给出任何的赔偿,所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一定要合法的处理这起事故。
  
  
  
  

·信贷办理后没有及时还款会怎么样?
      信贷办理后没有及时还款会怎么样?欠贷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被通缉的。通缉只对犯罪分子使用的。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则......

·贷款他项权证有哪些作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发生越来越多的金融交易。银行作为这种交易的主要载体和媒介在我国的金融市场具有不可或缺的位置。购房就是我们平时能够接触到的比较大的金额交易,银行业在当今社会提供......

·合同法借款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
      合同法借款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有效,我国对违约金性质的界定体现于《合同法》第114条,该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

·现金的借条应该怎么打?
      现金的借条应该怎么打?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月,月利率____%,于___________......

·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怎么办?
      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怎么办?一、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怎么办?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函电”讨债法(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

·委托收款授权书怎么写?
      委托收款授权书怎么写?委托收款是经济交易中一种常见的现象,指的是收款方委托银行或者他人收款结算的一种方式。当我们想要委托收款的时候,是需要写委托收款授权书。而委托收款授权书是一种......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甄别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甄别合同法中“债的保全”包含了两方面的法定类型,一是债权人撤销权之诉,二是债权人代位权之诉。本文中主要为您解析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看司法审查中,应如何对尚未解释明确......

·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后会发生什么后果?
      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后会发生什么后果?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后不会产生债权人丧失胜诉权的后果。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