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债务吗

随着时代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出进步,人们的消费方式越来越不多元化,信用卡消费在各式各样的消费方式中占比不断加大,信用卡还款问题也越来越复杂,那么,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如果正处于夫妻双方婚姻正常时期,其中一位使用信用卡并造成的欠款,若当事人离婚了或者被银行催缴、追债,信用卡中的债务该由谁来偿还呢?是当事人中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呢?以下来做简要回答: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发布的,被法律界称为二十四条超级大补丁的法释(2018)2号,针对夫妻双方就财产债务等纠纷问题提出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前后始终之间产生的经济债务责任划分,解决了从法律角度如何裁定债务归属的问题和情况。简单概括《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前三条的规定:1、在债务信息署名时,如果有夫妻双方署名或有一方署名但时候追加另一方署名的情况,此类型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2、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债务理由为家庭共同经济负担,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该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且法院需提供支持。3、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债务理由非家庭共同经济负担,法院无需提供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当事人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等活动的,法院应提供支持。除此之外,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进行以下几种情况的简要概括:1、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债务理由为家庭共同经济负担或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等活动的,另一方当事人如果有相应的举证证明,可以向法院提出非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申请。2、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但债务发生在婚前,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还债义务,但当事人如果有相关举证证明,可以向法院提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申请。3、在夫妻双方正常婚姻期间,如果有被第三人所知道的事先约定,如各自财产及债务由各自担责的,那么信用卡债务则由卡主一方当事人独自偿还。4、在债务信息署名时,如果有夫妻双方署名或有一方署名但时候追加另一方署名的情况,但信用卡债务曾用于夫妻中一方当事人个人开支或非法活动的,则另一方当事人不需要承当还债责任。5、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但债务用于处形成了夫妻共同可支配的财产的,当事人如果有相关举证证明,可以向法院提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申请。综上所述,信用卡负债还款问题,针对夫妻双方偿还责任十分复杂,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条件有哪些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果还未转移,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或是尽快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如果出现出借人放弃其对第......

·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

·夫妻婚前个人债务要如何处理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它也有可能是夫妻个人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婚前个人债务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呢?此外,在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债务......

·贷审会主任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处罚?
      贷审会主任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处罚?贷审会主任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罚最低也是可能会坐牢五年以下的,如果违法放了贷款导致很大的损失可能还会被判牢狱的基础上还要罚款数万元。根据刑法第一百八......

·借款如果没有借条诉讼期效是多久?
      借款如果没有借条诉讼期效是多久?没有借条的借款诉讼时效,当视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

·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多少
      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多少?1、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24%,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行使撤消权的条件: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和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借以逃避纳税义务并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2、撤消权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