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被告重婚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被告重婚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区/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拘役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主要是什么?
      拘役缓刑影响不大。缓刑是指对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人先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该刑罚,而是由特定的监督考察机构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罪犯考察,根据其表现来决定是否执行具体刑罚的制度,罪犯在......

·可以起诉离婚抚养费吗?
      可以起诉离婚抚养费吗?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给孩子,但是不满意,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而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

·陕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陕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什么?陕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

·错判案件国家赔偿多少钱?
      错判案件国家赔偿多少钱?一、错判案件国家赔偿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

·一、女方有精神病能离婚能分财产吗吗?
      一、女方有精神病能离婚能分财产吗吗?女方有精神病能离婚能分财产,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

·一、夫妻双方离婚时抚养费怎么算?
      一、夫妻双方离婚时抚养费怎么算?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4、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

·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
      问: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答: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却会改变抚养方式。《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

·法律允许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允许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持有或者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私自专卖、变卖或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而另一方却无可奈何的现象,此类现象越来越普遍。其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