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加班费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

加班费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任何职员私自加班的行为,单位都是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若是职员遇到单位组织了加班活动,但是却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者是支付的加班费数额与实际应得的金额不符,此时职员可以向单位索要,若是单位依旧不正常发放加班费的,那么职员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的请求。
  
  
  

·工伤八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
      工伤八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工伤八级残疾赔偿金没有具体的数额,但是通常会包括如下部分赔偿:1、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凭票据据实结算,同时也要区分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等。2、住院伙......

·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用人单位铤而走险,为了减少企业的人工成本,不顾法律的明文规定,不按规定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往往难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进而导致劳动者的......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是什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是什么?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于是,与之配套的装饰装修行业发展的很快。装修工程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的商品房的使用效果和美观程度,在人们......

·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

·许多时候劳动者觉得不想要在公司里面上班了就会选择
      许多时候劳动者觉得不想要在公司里面上班了就会选择自己主动离职辞掉原来的工作,这时候由于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况,所以在法律规定中是怎么描述规定这样的情况下的工资以及赔偿标准的,关......

·建设施工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建设施工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建设施工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

·钢筋工程的质量问题如何控制?
      钢筋工程的质量问题如何控制?我们都知道建筑工程里最常用到的就是钢筋,特别重要的是混凝土结构的建筑形成,钢筋在混凝土结构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钢筋工程的质量问题会有哪些呢,希......

·一、园区劳动合同管理部门是哪里?
      一、园区劳动合同管理部门是哪里?应当由劳动局管理,劳动局应当根据其职能,对园区的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