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公租房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显然租金是比较便宜的,故此只有是满足一定条件的公民,提出的租赁公共租房的请求才有可能会被批准。任何人在获得租赁资格之后,在承租期间,不得实施擅自转租等的违法行为。
  
  
  
  
  
  
  
  

·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吗?《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

·租房中介风险怎样避免
      很多人租赁房屋或进行房屋出租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此时固然能够为自己提供不少的便利,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很容易产生纠纷,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一般来讲租房中介风险怎样避免呢?我们......

·一、办理租房网签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租房网签备案需要什么材料?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资料;4、城市人民政府限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认可出租的证明。出租委......

·房子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罪
      生活中遇到房子一房二卖,那房子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罪?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不论是个体卖家,还是房产公司,......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为妥善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统一审判标准和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

·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如何写
      作为普通的老百姓,通常都是从生活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所以当他们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特别是金额很大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总会希望知道按照法律的角度,这个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如何写。现在,我们就......

·离婚房产评估时间一般为多久
      虽然我们常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当今的婚姻关系在离婚以后各种问题就会暴露出来。因为毕竟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人在离婚的时候还是非常现实的。在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

·商品房备案合同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我们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事项都可以通过网上来进行。比如说在网上签定合同的。而且在网签之前通常都会进行一个草签,这样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内容没有什么错误。因此很多人想知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