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以房抵债效力问题。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只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的以房抵债合同,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以房抵债合同有效。

  在企业破产案件中,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则以房抵债合同无效或者管理人有权撤销:

  1.以房抵债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如果以房抵债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则会构成个别清偿,管理人有权撤销。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以不合理的抵债金额进行以房抵债的。《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如果以房抵债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且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以房抵债的,管理人有权撤销以房抵债的行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通常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房屋抵债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二是以房抵债抵的债务包含了超过法定计算标准的利息、违约金等。


·破产清算主体是什么,如何确定?
      破产清算主体是什么,如何确定?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之前,首先应当确定清算主体,再由清算主体选任清算人,因此明确清算主体是清算程序的前提。一般认......

·企业破产保护条件是什么?
      企业破产保护条件是什么?根据破产法律规定,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亏损,资产不能偿还债务的,可以依法宣布破产。企业破产保护条件就是企业出......

·房产破产清算是否可以不还贷款
      房产破产清算是否可以不还贷款一、房产破产清算是否需要归还贷款的问题房产破产清算,仍然需要归还贷款。虽然房产商破产,但是不影响贷款者和银行......

·公司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销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2、......

·强制执行破产清算的相关问题
      强制执行破产清算的相关问题一、法院强制执行清算股东个人财产会被执行吗?会被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对......

·破产清算时间过长怎么办?
      破产清算时间过长怎么办?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破产清算具体的时间是多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短的几个月,长的要两三年时间,主要是看企业的资产能否顺......

·一、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解释是怎样的?
      一、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解释是怎样的?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解释是进行破产申请受理之前的一年内是可以进行撤销的,这种撤销的行为的话,指的是债务人在此......

·厂子破产拖欠工人工资怎么办
      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

·公司破产重整是否优于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公司破产重整是否优于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破产是市场经济在竞争环境下出现的社会现象,不可避免,只能将损失降到最小。在法律的监督下,强制清算债务人......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是什么一、破产申请的意义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在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申请为准而是以......

·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一、开始程序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