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赔偿是否包括未来可得利益?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可得利益损失总额-不可预见的损失-扩大的损失-受损害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必要的成本

  

  公式解析:

  

  1、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中,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预期纯利润损失。通常包括生产利润、经营性利润损失、转售利润损失三种主要类型。但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的纯利润,不包括主观推测的损失以及为取得利润所支付的费用。

  

  2、可得利益损失应当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包括合理预见的损失数额和根据对方身份所能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类型。

  

  3、计算可得利益损失,应包括守约方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合理费用。但守约方未采取防损措施的,应自行承担扩大的损失。

  

  4、可得利益应扣减守约方因损失发生的同一违约行为而获得的利益。


·合同的变更和撤销
          第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

·补偿性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
          补偿性损害赔偿          (1)完全赔偿原则    ......

·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能证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如何调整违约金数额
      实践中,违约金的司法调整还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能证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数额的情形。此时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

·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

·合同违约,但另一方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损坏,要承担什么责任?
      守约方应自己承担损失的情形,主要分为两个:1、守约方没有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损坏造成的损失,应由自己承担。在一些与货物有关的买卖合同、供货......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差额法计算
      差额赔偿原则是将损害行为发生时受害方的财产状况与合同得到适当履行后受害方所应处于的财产状况进行对比,其中的差额即为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包括可......

·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第一部分 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思路概述     第二部分 专利......

·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
       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包括以下五种:    第一,违约金;    第二,赔偿损失;   &nb......

·公平责任与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规定在《民法典》第6条,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笔者认为,公平责任与公平原则既有联系又有......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和解。......

·定金与违约金条款在违约赔偿中的应用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