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再审辩护词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再审辩护词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和理由。因此,通常是围绕着是否构成犯罪,或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或免刑的法定条件等问题展开辩论,并得出自己正确的结论。
  
  
  二、具体情况
  
  
  1.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辩护。这是辩护词的中心,通常以下几方面着手:
  
  
  (1)事实存在,但混淆罪与非罪界限,把无罪当做有罪追究;
  
  
  (2)事实部分存在,但被夸大、歪曲,如把正当防卫指控为故意杀人,把小偷小摸指控为盗窃,把轻罪当做重罪;
  
  
  (3)主要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或无证据,主要从证据论证犯罪事实的存在与否;
  
  
  (4)事实要根本不存在;
  
  
  (5)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有从轻、减轻情节,可从从轻、减轻方面予以辩护。
  
  
  2.对起诉书适用法律不当进行辩护。通常有三种情况:
  
  
  (1)把无罪当作有罪。如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却认定为犯罪,正当防卫认定的为故意伤害等;
  
  
  (2)确定罪名不当。把盗窃定为抢劫,把过失伤害定为故意伤害等。
  
  
  (3)量刑偏重,对应子认定的从轻情节却未认定,如自首、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未成年犯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小、认罪态度好等。
  
  
  3.对诉讼程序有重大违反而进行辩护。如应回避而未回避,证据未经查证属实等。
  
  
  4.如起诉书指控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则可从情理上进行辩护,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从被告人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进行辩护;
  
  
  (2)从被告人行为目的、作案动机等具体情节不甚恶劣进行辩护;
  
  
  (3)从被告人犯罪的具体情节,是否有可以考虑的客观因素方面进行辩护;
  
  
  (4)从被告人认罪态度结合受害人情况进行辩护。
  
  
  在司法审理程序上,可能对案件有多次的审查和辩护程序,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第几次辩护,辩护人都应当严格遵守辩护程序中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犯罪事实进行明确认定,对照相关法律的条款,进行合法的辩护行为,如果出现乱引用法律条款的情况下,则可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针对再审后将案件发回重审而作出的生效裁判,能否申请再审?
      由于原判决、裁定被撤销,审判程序重新开始,当事人依法可以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提交新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追......

·公益诉讼和再审程序都有什么要求?
      公益诉讼和再审程序都有什么要求?(一)公益诉讼有要求:可以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或是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提起诉讼,起诉缘由是发现违反法律法......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

·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主要是: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

·申请再审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申请再审的有关规定是什么?一、申请再审的有关规定是什么?申请再审的有关规定主要如下:第一条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规范人民法院的......

·再审案件可移送管辖吗?
      再审案件可移送管辖吗?不可以移送管辖,只能由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指定管辖。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申请再审超过期限要怎样办
      1、在刑事案件方面,当事人不仅可以在与其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后而且可以径行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2、而在民事案件方面,新民诉法第20......

·再审期间能申请笔迹鉴定吗?
      一、再审期间能申请笔迹鉴定吗?可以,如果原审,包括一审、二审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没有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再审过程中就可以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

·再审发回重审是发回原一审还是二审
      再审发回重审是发回原一审还是二审再审中发回重审,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申诉和申请再审有什么区别
      1、提交诉状不同。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

·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可以吗?
      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可以吗?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也是可以的,再审的申请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求助,申请审判检察意见或者抗诉,让检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