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哪些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诉讼代理人主体资格证明等;3、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如: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资料、居住证登记资料、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经常居住地址证明等证明材料;如果被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明;4、申请查封的财产属于被申请人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登记中心的房屋产权信息单、银行开户证明等;5、经担保人签名或盖章的担保书一份,申请人以外的自然人为担保人的,担保人还需要在窗口工作人员面前签章担保书;6、担保财产价值与申请查封价值相当的证明材料一份,如银行账户明细,按揭房产价值证明等;7、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等。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在诉讼前采取保全措施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导致财产保全解除,甚至引发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对其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赔偿的诉讼。另外,若是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当,未能有效控制所保全的财产,致使判决后无法执行。
·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的联系是什么?
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的联系是什么?两者的联系在于均系财产保全法律制度,二者的目的、动因、范围、措施乃至程序几乎都是一样的。诉讼财产保全,......
·诉讼保全标的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保全标的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一、诉讼保全标的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
·诉前财产保全应向哪个法院提出
诉前财产保全应向哪个法院提出1、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2、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
·没有诉讼金额标的可以保全财产?
没有诉讼金额标的可以保全财产?没有诉讼金额标的不可以保全财产,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范围是不可以,并且财产保全的申请需要由当事人提出。利害关系人......
·对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申请复议吗?
对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申请复议吗?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具体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应在接到......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应由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应由谁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
·诉前财产保全适用什么情况
诉前财产保全适用什么情况1、只得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通常是在自认为"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
·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由谁做裁定
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由谁做裁定?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由做出财产保全决定的法院裁定,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解封,只有以下的情况下......
·财产保全采取的强制措施
根据法律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即:在被告开户的银行对其账户及存款进行冻结;在被告工作单位对其工资收入进行......
·对于诉讼财产保全超标的查封吗?
对于诉讼财产保全超标的查封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对于诉讼财产保全超标的查封吗?财产保全金额不得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
·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包括什么
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包括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